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泰州市地方标准(DB3212/T 1019-2020),推进海陵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实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努力把我区农贸市场建设成为提升城市品质与形象的重要窗口,区市场监管局在结合泰州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要求和我区农贸市场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泰州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1204699166@qq.com;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230号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科(邮编:2253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附件1.《泰州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发布时间:
2025-04-18
截止时间: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