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海征告〔2019〕2号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赵公社区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赵公社区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1月16日,通过海陵区政府网站发布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18年12月16日区政府公布了关于《赵公社区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泰海征告2018〕15号),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共收到赵公社区地块的书面反馈意见2份,其中联名反馈意见0份,意见主要集中在:
1、认为标准样本房基准价格偏低,取样不准确,与自身房屋性质种类不符。
2、认为安置房面积偏小,降低了居住标准。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1.对签约搬迁期限作了明确;
2.对签约奖励期限作了明确;
3、对安置房源进行修改,“美好易居城期房”、“紫金华府期房”修改为“美好易居城现房”、“紫金华府现房”。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