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0第三款:“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拟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种设备进行停用、注销,具体清单详见附件。拟注销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废,各有关单位对拟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说明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海陵区拟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2021年城北分局)
联系单位: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森园路智堡小区南门向西
联系电话:0523-8998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