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调查征集 > 往期
关于征求海陵区布朗头营社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调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海陵区布朗头营社区幼儿园的申请和教育局的意见,我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对该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了初审,现将定调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民办教育促进法》;

3.《江苏省定价目录》;

4. 《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通则》(苏价规〔2018〕3号);

5.《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

6.《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泰价规〔2018〕1号);

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保育教育费定调价方案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与海陵区教育局会商,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同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现就该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提出定调价方案如下:

保育教育费:1190元/生·月,下浮不限。

伙食费按照实际成本收取,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伙食费单独核算,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当月盈余或者超支的金额滚动下月调整使用,每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结余部分全部退还。

本方案拟从2022年秋学期新生入学开始执行,幼儿园提高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插班生保育教育费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保教费均在开学时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得强制跨学期预收。幼儿家长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按月分期缴纳。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2日前反馈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86224613,邮箱:hlfgwwj@126.com。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6日

原公告:关于征求海陵区布朗头营社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调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 开始时间:2022-08-16 结束时间:2022-08-22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