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海陵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海陵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
请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江林;联系电话:80188087
邮箱:371709660@qq.com
附:海陵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