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两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区委农办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27日。
请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克柔;
联系电话:86224003,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公园北60号(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225300
邮箱:1309697177@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3.征求意见反馈表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