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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两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区委农办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27日。

请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克柔;

联系电话:86224003,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公园北60号(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225300

邮箱:1309697177@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3.征求意见反馈表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4日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 开始时间:2023-02-14 结束时间:2023-02-27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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