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驰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根据公务员调任相关规定,上述同志实行调任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从2023年3月20日起算,试用任职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索引号 | 11/2023-01392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海陵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04-23 |
发文字号 | 泰海政发〔2023〕16号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关于张驰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驰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根据公务员调任相关规定,上述同志实行调任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从2023年3月20日起算,试用任职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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