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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5-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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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加快盘活全区闲置低效资产,扶持和促进小微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海陵区实际,特制订《关于规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5月16日至5月25日;
请于5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89557696
邮箱:93945958@qq.com
附件1:《关于规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3:关于制订《关于规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起草说明.docx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 | 开始时间:1715823007000 | 结束时间:1716600607000 |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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