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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泰州市海陵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信息来源:海陵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12-2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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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我区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海陵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泰州市海陵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28日
二、反馈方式:
1.电话反馈:0523-86195563。
2.邮箱反馈:513983992@qq.com。
附件1:泰州市海陵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
附件2:关于《泰州市海陵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起草说明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9日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 | 开始时间:1701242989000 | 结束时间:1703748589000 |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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