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2018年度海陵区服务业绩效考评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海陵区服务业绩效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确保2018年度全区服务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扣实现海陵服务业“总量提升、质态提优、发展提速”的总体目标,通过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考核评比,推动2018年度服务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全区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考评对象 各镇街、园区和服务业涉及的职能部门 三、考评内容及计分说明 (一)各镇街、园区 服务业核心指标。主要考核服务业产业投资、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数、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服务业产业投资从完成率和贡献度两方面考核,按完成率占70%,贡献率30%的权重计分。即: 单项指标=((当年实绩/年度目标)×0.7+(当年实绩/全区实绩)×0.3)×指标分值 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数、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数三项指标按实绩完成年度目标的比例(%)情况计分。即: 单项指标得分=(当年实绩/年度目标)×指标分值 被考评对象均未达满分的,按实计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标准分的50%。若有单位超额比例达到50%以上,则对超额最多的单位加标准分的50%,其他单位以超额比例占该单位超额比例的相对数分别计算加分。 核心指标得分占最终考评得分的80%,特色工作占最终考评得分的20%。 (二)服务业职能部门 1. 单项奖 主要考评现代服务业基础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采取工作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方式(详见附件2)。年末,考评对象自主报送相关考评材料,由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考评计分,按照考评累计得分高低排序,提出拟奖励名单。 2. 工作成效奖 工作成效奖由各服务业职能部门自主申报。主要是由全年对全区服务业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如服务服务业重点项目、成功落户重大服务业项目、创新工作思路等,申报服务业工作成效奖。区服务业发展局梳理汇总情况,提出拟奖励名单。 四、奖项设置 (一)现代服务业单项奖 镇街园区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 (二)现代服务业工作奖 职能部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工作成效奖5名。 (三)先进个人 全区设现代服务业先进个人20名。 五、奖金分配 奖金总额及各等次标准由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六、组织实施 考核指标以区绩效办认定的统计数据为准,由区服务业发展局根据测算公式统一扎口打分,提出考核初步结果,报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形成奖励方案,并由区委常委会最终确定奖励名单及标准。 七、其他事项 1. 本办法所涉及项目均不包括房地产项目。 2. 工作成效奖以相关文件证明材料为准。 附件:1. 2018年海陵区各镇街、园区服务业核心指标分解表 2. 2018年度机关部门现代服务业考核指标体系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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