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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巩固四项审计思维 提高现场审计工作质效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6-0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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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陵区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了《关于审计项目现场质效管控的实施细则(试行)》,持续巩固四项审计思维,现场审计工作质效得到切实提升。

一是巩固“经办人”思维。《办法》要求“按国家审计准则、研究型审计等要求及时组织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人员根据分工,快速进入角色,把自身当成被审计单位具体“经办人”,思考具体工作事项如何办理,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问题。不符合逻辑的业务,不符合常理的流程,不符合“三重一大”要求等,均作为审计实施方案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

二是巩固“反木桶”思维。《办法》要求“组织编制审计任务及完成情况清单,将具体审计事项落实到具体审计人员”。“木桶理论”虽是补“短板”,但鉴于审计现场时间有限,需要将“长板”拉得更长。根据各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特长领域等科学分工,让短时间内组建的队伍,发挥出每个人的“长板”优势,确保项目按期高效完成。

三是巩固“溯源”思维。《办法》要求“审计发现问题的审计取证单应当包括问题事实、性质、后果和定性依据等要素。审计取证单应当有原始证据的支持”。现场查阅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时,要认真追本溯源,多问几个为什么?例如,查阅被审计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时:年度取得的成绩,要溯源到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政策贯彻落实的真实情况等;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要溯源到制度建立完善的过程,原先制度的缺陷,制度的历史背景等。

四是巩固“特色”思维。《办法》要求“报告应当紧紧围绕审计目标,要做到要素齐全、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言简意赅”。每个被审计单位都有自身业务特点,在共性问题的基础上,系统查找具有单位特色的个性问题,让审计报告内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同时围绕单位业务开展特色,真实客观作出审计评价,合理针对提出审计建议,为全力撰写特色鲜明的审计报告,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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