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12-2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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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卫健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探索和完善柔性执法机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出发点,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和深化柔性执法工作。
一是强培训,转理念,树立服务为先导向。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规(监督)〔2023〕号)文件,落实泰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泰卫健办〔2021〕43号)要求。全系统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动执法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引导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柔性执法对于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行业环境的重要意义,将教育指导、劝诫引导贯穿于执法全过程。
二是守制度,抓规范,明确柔性执法边界。 依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健康领域特点,完善配套工作规程,对适用告知承诺、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启动、实施、记录、归档等环节进行规范,保障程序正当。严格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苏卫规〔2023〕2号) 执行,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将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主观过错程度、初次违法等因素作为重要考量,为柔性执法提供量化依据。
三是强指导,出新招,提升执法综合效能。通过“指导、教育、约谈、监管”四步曲,提升执法效能。即:加强行政指导。围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职业卫生、饮用水安全等重点领域,主动开展普法宣传、风险提示、合规指引。通过发放指导手册、举办培训班、上门辅导等形式,帮助管理相对人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年内累计开展各类行政指导130余次。推行说服教育。 对于首次、轻微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优先采取宣传法律法规、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今年共对9起案件适用“首违不罚”或轻微违法行为告诫,当事人均按要求及时改正。运用行政建议与约谈。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单位出具《行政建议书》,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潜在违法风险或群众投诉较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分析问题根源,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共发出行政建议22份,开展约谈22次。实施信用监管。 将柔性执法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对及时纠正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修复,鼓励其重塑信用。同时,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的行为,依法加大惩戒力度,体现“宽严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