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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三措并举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11-0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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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海陵区司法局深入学习领会《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精神,全面提升全区人民调解员法治素养。

一是深学细研,锻造法治理论“硬本领”。今年8月,海陵区司法局以全省“调解大讲堂”线上培训为抓手,组织区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各镇街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及网格员等基层治理骨干参与培训,统筹推进《条例》学习落地。今年10月,区调处中心在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上带头领学《条例》,从专业角度剖析《条例》亮点与创新点,详细解读《条例》中关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等重点内容,引导基层调解员深入思考如何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多维宣传,提升《条例》群众知晓率。线上,充分运用法惠海陵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制作并投放“海娃说法——《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宣传视频,将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形象的趣味动漫,提升群众学法的积极性。线下,深入城中街道钟楼、洧水等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向30余名基层调解员、网格员宣讲《条例》重点内容。通过上门普法、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群众主动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纠纷。活动中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8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80余个,有效推动《条例》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双提升。

三是知行合一,构建实践创新“新格局”。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推动《条例》精神深度融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流程。一方面,强化源头预防,组织各级调委会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今年以来累计排查2550次。各镇街调委会将《条例》宣传进一步融入社区活动、企业宣讲中,让矛盾纠纷预防理念深入人心,辖区内主动寻求法律帮助、依法解决问题的群众显著增多。另一方面,优化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区、镇街两级综治中心平台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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