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2023年海陵区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的公示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03-2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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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陵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2025年)》(泰海政农传〔2023〕31号),现将2023年海陵区鑫鼎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期: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

联系电话:0523-86242798

附件:

2023年海陵区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镇街名称

养殖场(户)名称

补助金额

1

华港镇

左玉秋生猪养殖场

826.36

2

华港镇

李明怀养鸡场

14178

3

华港镇

泰州市瑞祥养殖场

3741.26

4

苏陈镇

泰州市鑫鼎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94998.72

5

城东街道

葛玉明

290

6

城东街道

殷二小

290

7

华港镇

张丙确

442

8

华港镇

杨锦明

841.5

9

华港镇

姚红梅

67.95

10

苏陈镇

泰州市金鹏鹅业专业合作社

26600

11

苏陈镇

董平方

143

12

罡杨镇

李华兵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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