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1-2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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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语果置业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名单附后):

我局通过对你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并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证明,税务机关出具企业纳税申报异常、无登记或注销证明,调取企业登记信息等证据,证明上述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住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我局依法立案,并在作出本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告知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要求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四)项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有关规定,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将被依法实施任职资格限制。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230号;

联系电话:0523-80188118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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