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12-2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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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周埭村“好一埭”农产品配套仓储项目于2025年1月向上级部门申报《2025 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表》,于2025年1月开始招投标流程,于2025年9月竣工,区级于6月27日将中央资金18万拨付至项目村、7月25日将中央剩余资金12万及省级部分资金30万拨付至项目村,为项目村增收提供了保障,达到了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省级及以上已下达的项目资金60万元及时下拨到周埭村集体账户中,经村集体拨付至施工方。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已下达的省级及以上项目资金全额拨付,100%执行省级财政扶持政策。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不留扣,不打折扣,做到扶持资金专款专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仓储项目建成后通过招投标出租,已签订租赁合同并投入运营,合同约定年租金4.68万元/年。冷库正在招投标,暂未出租。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完成了全年的数量指标,百分百组织实施。
(2)质量指标。
该项目经过村级四议两公开程序,符合村集体的发展需要,实施过程变更率小于10%,该项目经过镇级审计和市区聘请第三方审计共同完成。
(3)时效指标。(包括预计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于2025年9月竣工,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下达后,区级及时将财政奖补足额拨付给项目村集体。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包括预计收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属于苏陈镇周埭村经济股份合作社所有。通过招标出租,租金收益4.68万元/年。
(2)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建成后,不仅增加了本村的集体收入,还能吸纳本地劳动务工人员,增加就业机会。企业入驻后,可以一定程度的拉动本地消费。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建成后,盘活集体资源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