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6-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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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海陵区子欣烟花爆竹店经营户主动申请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第65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该经营户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即日起停止对该经营户供货。

详见下表: 

名称

地址

有效期

经营许可证编号

海陵区子欣烟花爆竹店

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罡门村十一组31号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苏LS﹝2025﹞00278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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