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 发布日期:2026-06-3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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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8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海陵区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9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区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自觉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切实把做好做实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剖细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以有力举措扛起巡察整改重任。巡察反馈后,区委组织部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部长任组长,5位副部长任副组长,其他部门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强化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一体部署、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部务会专题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汇报,研究确定14个方面45项任务156条整改措施,逐项梳理、逐条剖析,明确牵头部领导、牵头科室、参与科室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序时表,实行压茬推进、挂图作战。
三是狠抓落地见效,以严实作风确保巡察整改质效。集中整改期间,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深入调研,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严格执行台账管理和整改销号制度,持续攻坚整改堵点难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干部工作“四常”机制有效提升干部考察科学性和有效性,部(局)机关内控制度规范综合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流程,不断写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问题1:以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党员干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务会理论武装虚化”的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务会坚持先学习、后议事、再决策。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4次,切实做到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指导工作走深走实。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部务会成员理论学习相关制度机制,明确干部队伍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人才引育留用等重点学习内容,采取“分散学+集中学”的方式,强化理论学习,并结合一周碰头会开展业务交流,推动互学互鉴。推动部(局)机关学习全覆盖。每月将部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纳入主题党日活动,采取支委领学、集中研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由支部委员带头领学解读“第一议题”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引导部机关党员深入思考,实现部务会学习与支部学习同频同步,确保上级重要精神、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巡察反馈以来,已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第一议题”内容7次。二是针对“党员干部理论教育淡化”的问题。强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党的理论教育课程比重,2025年12月,在区委党校举行第二十期青干班和初任科级干部培训班党性教育培训,邀请泰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4名专家学者围绕党性修养等方面开展理论培训,其中,第二十期青干班理论教育课程占总课程的54.5%,初任科级干部培训班党性教育课程占总课程100%。2026年1月,举办区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班,组织100余名区管干部开展交流研讨。加强党性课程前置审核。强化课程内容把关审核,在各类培训班次实施前,将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作为必学必训内容和方向指引,2025年11月督促指导审计局和应急管理局在相关班次中增加党性教育课程,提高党性教育在总课程中的比重。采取多元教学方式。打破原有授课模式,将73名青干班学员安排至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八个一线开展实践锻炼,综合运用案例教学、调查研究、成果展示等方式激发学员学习热情,累计形成8篇高质量调研材料。同时依托区委党校资源,用好用活苏北党校旧址,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4批次200余人次开展现场党性教育。
问题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下”的震慑不够的问题。旗帜鲜明抓实干部“下”。对照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运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信访举报查核、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调研式考察“两头冒尖”干部推荐等结果,梳理形成《“下”的干部预备人选名单》。严格执行“红黄牌”预警处理机制,对情节较轻的赋“黄牌”并开展预警谈话,对情节较重的“红牌”罚下。巡察反馈以来,赋“黄牌”提醒7人,“红牌”罚下1人。形成“下”的典型案例1个,在干部培训等活动中进行警示教育。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将干部识别工作融入日常经常,建立“一线考察+及时奖励”机制,常态化运用“调研式考察+专项研判”“正反向测评+述职自评”“无任用推荐+干部自荐”的双向机制,58名干部因工作表现较好获提拔使用。整合考察考评结果、信访举报查核情况、因私出国(境)等监督信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放7张提醒函。会同区纪委监委,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已为2名干部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解绑”,对曾受处理处分但态度端正、变化明显的干部及时使用,打消后顾之忧。二是针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待遇激励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强化村(社区)书记日常管理。巡察反馈后,及时暂停享受专项待遇新增评选,并定期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级工作,对现有享受专项待遇的书记及时督促提醒,坚决破除“一评定终身”的错误认知,1名社区书记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取消专项待遇。拓宽村(社区)书记成长路径。制定《海陵区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镇街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细则》,经量化考核、现场考察、集中面试等环节,4名村(社区)书记被选聘为事业人员,同步签订履职承诺书,明确退出情形、加强动态管理,切实打破“天花板”。加大对村(社区)书记关心关爱。政治上给荣誉,择优推荐2名享受专项待遇的优秀书记参评2026年度全国、省级“两优一先”。生活上给关爱,2025年对1名因意外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书记及时予以党内关爱慰问,切实让基层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问题3:考核指挥棒发挥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综合考核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考核分析,梳理2022-2024年全区综合考核情况,查摆短板弱项,提出对策建议,报送至区领导,为区委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将工作建议精准反馈至各单位、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目前已集中反馈3次,提请区领导开展推进会9次,针对党建指标名次下滑的情况,区委党建办提请区委副书记召开党建指标专题推进会2次。结合市综合考核细则,针对我区发展突出问题,优化综合考核体系,2026年紧扣“体量相当、同台竞技、可比性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加大科技创新、项目攻坚等短板指标权重,突出贡献度加分导向,激发各板块尤其园区争先创优动力。二是靶向化开展业务指导。分层分类开展培训,邀请市统计局、区考指标牵头单位负责人专题授课,帮助各责任单位精准掌握考核要求。聚焦“四上”企业新增、统计报表填报等内容,常态化开展“统计知识送上门”活动,已累计开展专题辅导4次。开展统计数据专项督查,对数据波动异常的单位重点核查,及时纠正不规范填报的问题,在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的同时,引导其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家家到”走访机制,重点走访财政、商务等单位,靶向破解发展难题,目前“政府性债务规模及债务率”“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等3个指标得分有所提升。三是穿透化设计考事考人手段。建立综合考核指标备案以及预警约谈机制,明确各指标责任人,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推进举措,压实责任链条,破解“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对连续排名靠后单位和镇街发放工作建议,巡察反馈以来,共进行提醒17次,并对民政、工信等5家单位指标分管负责人启动预警约谈,民政局指标从II类地区末位跃升至第1。聚焦有下滑趋势指标开展专项督办,形成“PM2.5年均浓度”“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量贡献率”等专项督查报告2篇,目前两项指标预计均列II类地区第1。四是一体化设计激励措施。持续健全“考人”“考事”融合机制,2025年度综合考核细则已将结果运用与反馈提升、正向激励、责任约束衔接,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绩效分配、问责追责挂钩,作为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2025年11月以来,6名同志因考核表现突出被提拔重用,14名同志获职级晋升。进一步谋划2025年度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将部门考核实绩与奖金额度直接挂钩,合理拉开奖金分配差距,发挥考核“指挥棒”刚性约束和激励作用。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问题4:干部调整频繁和长期不交流现象并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任期管理要求。更加注重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对镇(街)党政正职任职不满3年的非必要不调整,建立《全区镇(街)党政正职任职情况一览表》并实时更新。巡察反馈后,共实施干部人事方案4批次,涉及调整岗位的镇(街)党政正职共7人,均任职满2年,其中不满3年调整3人次(不含“双开”和区领导兼任),均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报市委组织部事先审核同意后实施。二是加强干部交流。强化自我排查,梳理明确在现(原)岗位任职时间超过8年的10名区管干部,根据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序运用多种方式进行交流调整6人,近期另有4人将结合任期性交流需求和区镇两级换届工作需要,持续推动有序交流。此外,靠前谋划、系统梳理即将任职满8年的9名区管干部名单,根据工作需要排定交流优先级,推动干部交流更加科学有序。三是强化干部交流系统谋划。制定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按照“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执行有规则”要求,建立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规划体系,科学编制换届前干部调整实施计划,增强干部交流工作前瞻性。扎实开展年轻干部、党外干部配备专项研判,系统梳理存量资源与需求缺口,形成精准的配置计划方案,确保换届前的进退留转节奏好、导向优,形成“规划—计划—方案—规则”完整闭环。对照区内交流文件具体情形,系统梳理符合各类交流情形的干部名单,形成《2026年度干部交流需求表》,涉及14类情形共74人。
问题5:年轻干部储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年轻干部配备专项规划。紧随中央和省市步伐,出台《关于加强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措施(2025—2028年)》,明确年轻干部配备的结构比例要求,即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干部,按照相应层级领导班子成员总数1/5至1/4左右的比例统筹把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干部,按照相应层级领导班子成员总数1/6至1/5左右的比例统筹把握;区级机关领导班子配有35岁左右干部的领导班子不低于班子总数的1/2,其中30岁左右的干部总体上要有一定数量;国有企业35岁左右的干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总数1/8左右的比例统筹把握。根据上述要求,重新设定到2028年年底前,机关部门、镇街、国有企业年轻干部一揽子配备计划,并报市委组织部规划办审核通过。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和使用力度。开展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强化年轻干部日常考察了解,结合规划制定包含约120人的《90后、92后、95后、97后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库》。巡察进驻以来,新提拔机关90后科级干部5人,其中95后1人;国企90后科级干部1人;镇街92后科级干部8人,其中97后4人。相较巡察进驻时的40名、占比8.28%,现有年轻干部增加至55名、占比11.22%。后续将结合换届工作,持续加强年轻干部配备。三是推动实战化一线历练。着眼破解年轻干部储备接续乏力难题,紧扣成长成才关键环节强化实践淬炼、精准跟踪培育。创新青干班实战培养模式,首次联合9家机关部门和2大重点园区,紧扣全区中心重点任务,为学员量身打造“八个一线”实战锻炼平台。深化部务会成员与主体班学员谈心谈话机制,通过“四个必谈”清单倾听干部心声、激励担当作为,覆盖学员70余人次。构建“导师跟踪评、实践单位考、学员交叉议、组织综合判”的四维评价体系,评选出32名优秀学员纳入后备干部人选库。
问题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来源不够广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拓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来源渠道。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巡察反馈以来,新调整担任国企领导人员6人次,其中具备国企工作经历3人、占比50%。2025年8月,专题遴选2名“中坚”干部到国企一线挂职历练,其中1人已提拔使用。目前,海陵区6家正科级国企领导人员中,有5家至少配备了1名非机关事业单位、镇街园区的班子成员,32名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进入当前班子前即有国企相关任(挂)职经历有16人,占比较巡察时的35.48%提升至50%。二是建强优化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通过公开比选择优、社会招聘等多种方式充实国企干部队伍力量、加大国企干部之间队伍培养交流力度。巡察以来,共选派2名“建功尖兵”、2名“赢在中坚”干部到国企一线挂职。优先把干部资源向国有企业倾斜,市派4名项目服务专员全部安排在国企挂职历练。目前海陵区5家正科级区管国有企业中,有3家配备了由区政府国资办管理的国有企业副总,分别负责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开发等专业领域业务。强化国企招商专业工作力量,推动国有企业、区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双向奔赴”交流任职,5家区管国有企业均成立招商分公司,每个招商分公司均配备2名从机关部门遴选产生的副总经理。三是拓宽机关事业人员锻炼路径。立足全区发展大局,新补充23名懂产业、通政策、善沟通的“招商英才”,作为组织选派人员充实到招商一线开展实践锻炼。实施第三批“建功尖兵”遴选工作,遴选出11名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干部派至机关部门、镇街园区、国企公司等关键岗位开展实践锻炼。巡察反馈以来,因在国企一线锻炼实绩突出,1名建功尖兵获提拔使用,2名招商英才获职务晋升。构建国有企业干部、机关干部共同培训体系,组织1次国企管理人员、机关干部集中轮训,举办1期新任国企领导人员、新入职国企干部岗前培训。
(三)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7:执行职数预审制度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领导职数使用流程闭环。进一步细化职数预审实操流程,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阶段流程步骤思维导图》,明确在干部人事方案预审过程中,凡出现任何涉及人选和岗位调整的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处室重新报送《市(区)干部职数配备预审表》,审核反馈后再实施,降低职数预审随意性。巡察反馈以来,共实施4批次干部集中调整,涉及使用正科职数41个,副科职数69个,未发生“用而未审”情形。二是强化职级职数使用前审核。在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职数使用上,巡察反馈以来,共集中晋升三级调研员2批次,涉及9人,均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实施。在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职数使用上,共集中晋升此类职级3批次,涉及四级调研员13人、一级主任科员21人、二级主任科员16人、三级主任科员22人,均在全区核定职数下实施。在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上,严格实行中层干部职级职数预审机制,按照“单位建议、职数预审、备案实施”程序严格把控资格条件,确保中层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范性、程序性落实到位,巡察反馈以来,共完成1批次中层干部晋升四级主任科员,涉及8人,均履行了预审报批手续。三是加大职数使用日常监督力度。建立《职数调整备忘录》,定期与编制部门沟通,及时登记机构变动带来的职数增减,定期比对校准,巡察反馈以来,共有4个部门单位发生职数调整,涉及核增6个副科职数,2个副科职数更名。动态掌握职数使用情况,每批次干部调整后,及时更新《海陵区职数核定配备情况汇总表》《海陵区空缺职位一览表》,并与编制部门开展双向比对,确保数据零延误、零偏差。
问题8:执行“双签字”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双签字”回避工作机制。健全特殊情况下“双签字”回避工作具体操作办法,针对干部本人为党委(党组)书记时,明确由分管负责同志签字;针对干部本人为镇街园区、国有企业纪(工)委书记时,明确由纪(工)委副书记签字。巡察反馈以来,涉及考察对象为党委(党组)书记的10人,廉洁自律情况鉴定“双签字”均由分管负责同志签字;涉及考察对象为纪委书记1人,由纪委副书记签字,确保材料完整性。二是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双签字”回避工作机制。规范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双签字”回避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干部作为考察对象时,将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改为由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主任签字。巡察反馈以来,三是加强干部考察工作过程监管。抓实干部任前考察前置分析研判,不以《干部推荐表》为结论性意见。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前,集中收齐廉洁鉴定结论性意见,并与《干部推荐表》中受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内容进行逐一比对,对出现相矛盾等情况的,及时调查处理,凡是廉洁自律情况未形成结论性意见或存在瑕疵的,一律不作为考察对象、不予上会讨论。巡察反馈以来,集中实施4批次干部人事方案,未出现比对不一致的情形。四是严格落实“双签字”监督。强化印证式监督,每批次干部调整,均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等7家联合预审单位意见,确保“双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巡察反馈以来,共征求联合预审单位意见4批次,涉及干部187人,未发现联合预审结果与“双签字”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问题9:干部考察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干部任前谈话工作机制,每批次干部人事方案研究通过后,第一时间制作《任前谈话、干部送任安排表》,统筹征集区领导谈话送任时间安排并分批实施,反馈以来,共开展面谈156人次,确保一个不漏。二是持续提升干部考察质效。贯彻“了解在日常、研判在经常、调配在平常、关注在异常”要求,2026年2月创新制定《建立干部工作“四常”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干部考察评价体系,切实解决考察不深入的问题,相关做法获《江苏组工信息》专题刊载。2025年9月,持续开展“家家到”调研式考察,部长室带队先后到华港镇、城西街道、城北街道、九龙镇、红旗街道、区政府国资办6家单位开展实地考察。2025年12月,进一步延伸干部考察触角,推动“考人考事相融合”,组织实施3批次高质量考核预警谈话,切实推动干部现实表现在哪里,组织考察识别就在哪里。高质量开展换届考察,2026年3月组建4个考察组,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带队,并引入区纪委监委和4个专业部门力量,专题开展4个镇调研式考察和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全额定向推荐、成熟干部、年轻干部、“五类人员”专项推荐,了解各镇领导班子运行质态,最终形成《镇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综合报告》。三是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考察员队伍。扎实建设干部考察员队伍,分别建立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30人左右、全区党政机关部门90人左右的干部考察员储备人选库,集中开展1次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考察程序规范培训。按照“基本稳定,动态调整”原则,实行在库人员及时更新,对因岗位变动或不称职不胜任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干部考察员的,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建库以来,先后退出6人、补充5人。
(四)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问题10:干部日常监管信息“有时差”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收集共享干部监管信息。对外加强工作对接,会商区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干部监督信息沟通表》,及时掌握并核对相关负面信息。对内加强沟通衔接,干部科室间共享区管干部处理处分情况(含诫勉处理、立案决定)、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日常信访举报查核情况等信息。二是加强联合预审分析研判。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4批次联合预审,收集反馈涉及民事纠纷、信访举报、立案审查等情况20件,组织召开4次情况分析研判会,共形成结论性意见4篇。三是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信息。建立涉组涉干信访件扎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网站举报信访件处理力度,安排专人每天登录“12380”网站,查看新增举报件情况。巡察反馈后,及时办理“12380”网站4件信访举报,未再有超时未处理情况。
问题11:干部监督“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抓严警示提醒。用好谈心谈话提醒手段,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多次受到纪律处分的区管干部情况,8名干部因多次违反工作要求或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约谈,谈话后未发现纪律问题相关情况。二是抓深思想教育。重点围绕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三类群体,统筹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培训,结合青干班和新提拔副科职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青干班学员旁听本地典型案例公开庭审2场次52人次,组织17名新提拔副科职领导干部和73名青干班学员开展专题党性理论讲座并参观苏北党校旧址,从思想根源上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三是抓实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实时更新《干部任期性交流需求统计表》,对从事执纪执法等关键岗位工作,满8年必须交流的和满5年应当有计划地交流的,逐一进行梳理和明确。巡察反馈以来,共对6名关键岗位干部实施预防性交流。
问题12:因私出国(境)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行动。巡察期间作为立行立改、同题共答问题,全面排查因私出国(境)情况,并建立半年期全覆盖排查机制,巡察反馈后于2025年12月开展第2次拉网式排查,对审批时间与实际出行时间不一致、擅自延长停留时间、擅自更改行程、未经备案出国(境)等问题与相关单位和干部逐一核实,相关单位、干部提供情况说明47份。根据情节轻重,对8家单位、1名在职区管干部发放提醒函,并分类开展提醒谈话,29名退休干部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名在职干部由分管部领导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日常审批管理。针对在职(含退出现职)区管干部,实行证件领取交回登记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共审批9名在职(含退出现职)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均落实领取交回登记制度。针对退休干部,进行电话提醒和政策再宣传,督促各单位从严集中保管,并在每次备案时提醒各单位做好审批且在干部回国后一周内及时收回证件。巡察反馈以来,共备案24名退休干部出国申请。三是增强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将因私出国(境)相关政策要求作为主体班次必学内容,针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群体发放关爱提醒单100余份,要求按时、如实报告本人因私取得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出国(境)情况,并在每批次干部调整后及时收集相关证件并及时联合出入境部门进行限制出行登记。
问题13:开展选人用人指导“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标准化业务模板。制定印发《海陵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针对干部本人回避不严格、党(工)委扩大会代替党(工)委会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未与考察对象面谈、仅对拟提拔人选进行表决、未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公示不够规范等问题,明确工作要求、必经程序和文书材料标准,为单位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提供规范性操作指引。二是开展人事业务专题培训。指导重点单位建章立制,督促卫健委制定《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层干部设置与管理规定(试行)》、教育局制定《海陵区中小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试行)》,强化对重点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区干部人事业务专题培训,重点围绕人事调整、档案管理等业务进行政策解读,印发《档案手册》《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持续提升人事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强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加强巡组联动,结合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部署,将巡察反馈相关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4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入检查选人用人程序、干部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4篇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报告,制定并下发选人用人共性问题清单,指导、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五)关于“育才聚才工作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问题14: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人才统计。推动统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市人才培育提升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收集整理453名人才信息进入人才储备库。同时,立足春节等关键节点主动出击,动态更新“梧桐库”,收集整理在外泰州籍人才信息入库。召开相关会议,动员相关单位(部门)、镇街(园区)强化人才信息数据协同并动态更新,持续做好统计监测,为精准做好人才工作蓄好源头活水、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强化评估考核。对照“‘建立规划实施年度监测评估机制’重点任务未有效推进”的问题,牵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梳理《“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注重将成员单位中心重点工作编入区《“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做好统筹落实。下一步,继续做好区《“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总结评估,同步修改《“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待正式印发后,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监测评估、形成总结,同步做好人才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推动跟踪反馈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抓好接续落实。2025年11月,召开区“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并于会后多次以集中座谈、个别问询等形式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完善规划内容。当前,区《“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仍在修改中。下一步,针对“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中尚未完成的任务,结合“十五五”发展需要和省、市级“十五五”相关规划要求,需长期坚持的做法,优化后纳入区《“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并做好分解交办、跟踪督办、定期研究、动态调整,确保《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四是加强牵头抓总。对照“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才办作用,整合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持续激发协同合力。巡察反馈后,先后8次召开人才办主任会,研究讨论“泰州日”走进西安系列活动、高层次人才奖补发放、青年人才驿站上新等重点事项,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制度优势。2026年3月9日,召开全区人才工作重点任务部署会,传达市级人才工作专项会议要求,并对近期人才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筹备于2026年4月召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点题式部署重点工作分工,进一步深化“各司其职、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
问题15:对人才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效益等缺乏监督问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建章立制。被巡察期间,沟通对接发现“人才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后即知即改,及时出台区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核查两个《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核查、资金拨付的工作流程,强化对人才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明确部门、属地职责,实现对人才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在制定“青年和人才双八条”新政时,明确对资助期满的人才项目,在立项第五年且发展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鼓励项目和人才深耕发展,致力破解“资助周期结束即注销”困境。二是强化核查把关。对近五年立项的人才项目开展“回头看”,掌握项目发展近况。由人才办组建核查小组,科技、工信分别牵头开展创新、创业类项目核查,严格对照资助协议逐项核查完成情况,形成意见后提交人才办主任会、部务会研究审议,最终形成资助资金拨付意见。三是持续跟踪服务。对资助期满的项目,联合属地做好持续关注、跟踪服务,对经营异常、计划注销的企业及时上报。常态化开展“陵”距离才企直通车活动,走进7家资助期满企业,精准对接企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协调解决人才奖补申领等实际问题,不断提升人才服务精细化水平。
问题16:人才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服务留才。巡察反馈以来,多措并举回应人才需求、优化人才生态、稳定人才队伍: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制度,走访慰问88次,用心用情增强人才归属感;持续深化青年和人才服务联盟建设,优化人才健康服务举措,依托十大健康驿站累计服务300余人次,统筹基层机构与微特利等企业共建家庭医生工作室,为314名人才提供健康服务,人才就医便捷性、保障精准度显著提升;持续做好人才安居服务,新增68套高标准公寓、2家青才驿站,为12人兑现购房券,为215人兑现租房补贴;上新瑞力·泰渡等青年和人才友好型街区,组织各类青才活动40余场,覆盖超2000人次。二是升级政策引才。在现行人才政策措施基础上,编制“青年和人才双八条”新政,系统评估市、区两级人才政策实施成效,优化升级原有政策内容;紧扣企业发展痛点、人才诉求难点,借鉴周边地区成熟经验,靶向新增柔性引才补贴等特色举措,构建全链条人才政策支持体系,持续释放人才政策红利,赋能全区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编制新政“一图读懂”,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阅读量超3000人次,线下借助青才服务活动开展政策宣讲18场,打造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矩阵,全面提升政策知晓度与覆盖面。三是畅通渠道育才。深化技能人才改革,持续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拓展数字职业评价,强化企业及大师工作室载体建设,择优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省级荣誉。巡察反馈以来,新增高技能人才790人,助力全年实现38.1%的增幅,入选省卓越技师4人、江苏工匠2人、省“三带”人才23人,入选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对象1人。针对区《“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高技能人才相关目标未达成的情况,会同人社部门研究制定“十五五”规划目标及举措,确保务实、科学。
问题17:平台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部建设。对照“平台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坚持以内部建设强基固本,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与刚性综合考核,全面提升公司员工服务青年和人才的专业能力。先后于2025年12月开展人才政策专题培训,2026年1月组织风险防控专项培训,实现全体员工全覆盖,有效提升全员政策宣讲能力、风险防范意识与业务实操水平,持续增强服务青年和人才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激发业务拓展的内生动力,充分引导员工立足自身资源优势,主动对接、精准承接高品质业务订单。成功承办“智汇江苏 创赢未来”江苏省高层次人才项目路演活动,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与经济效益。二是持续拓展对外合作。不断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全方位、多渠道深化对外业务联动与合作。2025年11月,成功新增医药高新区合作单位1家,高标准承办“凤城英才”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大健康赛道决赛。2026年1月,成功新增科技镇长团作为业务合作单位,承接产业培训及产业专项赋能活动。下一步,将按照序时进度,主动对接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及各社区等单位,积极承揽培训、竞赛及相关活动,持续挖掘合作资源、拓展合作主体,不断提升集团盈利能力与市场化运营质效。三是持续擦亮工作品牌。以高品质运营青年和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抓手,不断深化特色服务项目,持续扩大青年和人才服务的覆盖面,提升青年和人才集聚度。中心成功吸引人才陪跑“光合计划”首个团队入驻,高效协助入驻团队开展业务培训3场,吸引青年和人才70余人次参与;开展“小泰阳”人才礼遇发电站、“陵”距离才企直通车、“青才午校”特色服务活动19场次,服务青年和人才超450人次。下一步,将聚焦来泰返泰青年和人才,结合时事热点开展苏超“第二现场”观赛等活动;聚焦驻泰高校青年学子群体,落细落实“送岗位入院系”专项模块;持续联动科技镇长团优势资源,深化打造“青才午校”“3+X”模块化课程体系。
(六)关于“指导推动全区各领域党的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问题18:引领城乡高质量发展动能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建强队伍。优化职数配备,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核定班子职数,超配职数需持续消化。换届人选及职数配备情况于2025年11月29日向市委组织部作专题汇报,获原则同意。加强培训赋能,聚焦强村富民、基层治理、依法办事等主题,2025年先后组织开展村(涉农社区)党组织书记等培训班3场,超300人次参训,帮助基层干部提升履职本能。二是全面提升帮扶质效。深化“团管组、组抓员”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镇派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指导员21名,按照“年初有计划、月度有碰头、季度有交流、年末有考核”要求,指导各镇街工作组扎实开展月度例会、月度培训、季度考核等。巡察反馈以来,85名指导员推动超4000万元资金项目下沉,带动村级增收超1100万元,市委主要领导现场调研认可,3名优秀指导员在市级工作讲坛交流经验做法。三是稳步壮大集体经济。以实施帮富项目、书记项目为抓手,以组建强村公司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片区党建联建,实施“一村一策”增收行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建立激励机制,兑现奖励资金141.84万元。2025年全区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73个,较2024年度新增4个,占比超85.88%。
问题19: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质态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机制落实。因链制宜调整产业联盟党委班子及秘书处成员,确保“人岗相适”。巡察撤点以来,定期组织召开联盟党委议事会议6场,通过日常联系、入企走访、座谈会商等形式,持续用好“三张清单”,累计采集“企业需求”清单243条,对接“部门资源”清单32条,统筹形成“行动项目”清单18条。二是抓好活动开展。坚持目标导向,加大活动策划和资源整合力度,精心举办6场“联盟日”活动,有效促进产业发展。新能源产业联盟骨干企业走进南京工程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汽车零部件产业联盟依托链核企业打造共享人才技能培训中心,助力深化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花卉产业联盟党委牵头成立“直播发展服务联盟”,推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抓好品牌培育。结合“三张清单”落实情况,从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入手,挖掘有成效、有影响的经验做法,围绕产业联盟党委书记发挥作用等7个方面,加大总结提炼力度,梳理形成典型案例16条上报市委组织部,为特色品牌打造夯实基础。
问题20:统抓机关党建工作力度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任务落实。对标2025年度机关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定期开展督查调度,有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初步建立宣传信息报送机制,发布选题并征集稿件。指导各部门紧扣中心工作,培育打造特色鲜明的党建品牌,推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比如区委社会工作部“陵听民声·先锋有我”、区委政法委“红网先锋行”、区司法局“海司领航”等。年中深入开展下沉走访,列席机关部门述职、党务培训课堂等活动,现场点评指导。二是优化协同机制。加强系统谋划、推动力度,2026年3月将机关党建重点任务纳入全区组织工作要点。科学设置联系组,将44个机关党组织划分为5个组,分别由组织部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对接指导。结合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节点,深入各组开展调研督导,帮助厘清思路、谋划规划、细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强化考核评议。2026年1月,组织44个机关部门开展现场述职并座谈交流,实行“一述一评”机制,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述职内容依托扎实工作实绩。针对日常调研指导发现的问题累计下发整改提醒和工作提示100余条,督促立行立改、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问题21:指导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做深考评督导。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回头看”,查摆梳理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工作中的疏漏偏差,现场进行提示反馈并限时整改。建立落实派员列席、随机调研等制度。结合2025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将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重点项目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述职内容和评价指标,进一步压实党委主责。二是做细规范管理。制定并下发党(工)委(党组)抓党员队伍建设责任清单和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任务清单,细化责任事项和任务内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对党员参学分类、流动党员进出、发展党员储备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编制《党务工作指导手册》,内容包括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在线登记、党费收缴等7类重点业务。开展提升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质效专题调研,探索建立组织生活“年初制订计划、年底评估问效”制度,选树推广城北街道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城西街道开展沉浸式主题党日等典型案例。三是做优业务培训。选优配强11名镇街党(工)委专职组织员、154名村(社区)党务专干,组织开展基层党务工作专题培训,主要围绕党员发展、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等方面进行讲解,重点明确适用文件、党务术语和实操流程,同步选取正反面案例开展剖析交流,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结合2026年基层党建工作务虚会,围绕2025年度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及2026年度工作谋划,交流经验得失,明确整改方向,提升整体质量。
(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问题22:部务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规定。针对未专题研究部署部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反馈后,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次,2025年10月制定完善2025年部(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2026年3月制定2026年部(局)机关党风廉政,细化完善责任清单。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不完善问题,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压实部务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以科室负责人为信息联络员的舆情信息员队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流程和响应机制,提升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完善议事规则。针对议事机制不完善问题,2025年12月部务会修订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及“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表决方式和纪律要求。四是加强沟通联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定期联系沟通部(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察反馈以来,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部务会14次、民主生活会1次。
问题23:派驻监督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巡察反馈以来,列席监督组织部“三重一大”决策议题68个,围绕党建经费使用、人才项目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机关作风建设等重点事项开展常态化监督。持续提升与部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谈心谈话频次,动态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与履职情况,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日常监督更精准、更到位。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组织部机关及人才工作局11个职能科室,围绕财务后勤、人事信息、党费使用、干部选拔、人才资金兑付、人才项目评审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2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37条。派驻组同步跟进,精准定位监督切入点,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教育提醒,推动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深化精准监督。巡察反馈以来,聚焦组织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人才专项资金、党费使用管理等关键领域,实施嵌入式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重点核查票据合规性、资金拨付流程及使用效益。督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实时跟踪整改进度、压实整改责任,以严监督、严执纪强化刚性约束,推动组织部门依规履职、廉洁用权,持续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巡察整改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问题24:培训费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过程管控。制作《会议(培训)报销材料清单》,明确报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活动前,对照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细化培训流程,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力度。活动中,对照《清单》跟踪收集培训方案、通知、签到表等过程材料,确保培训举办合规、手续齐全、流程完备。针对其他单位牵头的培训活动,及时做好提醒提示,持续加强跟踪监督。二是专题业务培训。对照巡察反馈具体问题表现,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了解实际情况。同时,专题组织人才局各科室人员对培训费用报销进行业务培训及提醒提示,并对各项费用报销审批流程进行再明确、再提醒。三是强化审批把关。针对人才局培训活动报销工作,在原有报销审核流程的基础上,新增人才局分管领导把关签字环节,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四是严格报销流程。为进一步规范部(局)机关财务管理,2025年10月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培训审批报销流程,对不符合培训地点要求或超预算的经费不予核拨。巡察反馈以来,严格落实上述制度,强化培训经费全过程监管。
(九)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25: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归口管理与责任分工,建立常态化盘点机制,对部(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更新台账与系统,严格规范资产移交、处置流程。
问题26:工会经费未设立专账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目前已按规定程序申请开设独立存款账户,及时将上级工会拨付经费及会员会费等全部纳入专户统一核算、独立管理。二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制定部(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拨缴经费等收入范围,细化职工活动等支出标准及审批权限,强化预算约束与财务监督。三是核算工会经费收支。已完成2024、202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核算,并通过年度自查与公开汇报,确保经费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有效防范资金混用风险。
(十)关于“党费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27:未设独立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反馈指出的问题,组织开展剖析反思,查找问题和短板,由办公室牵头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入、支出、核算全流程,明确专人及时记好财务账目、编制会计凭证。二是严格落实规定。对照《江苏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党费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职责分工,其中业务管理由组织一科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由办公室专人代办。完成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实现不同岗位职责分离、相互制约。三是强化审核监管。党费支出完成内部审批后,由办公室对支出凭证进行合规性审核。建立半年抽查机制,加强对党费账面记录与银行流水的对账管理,确保账款、账实相符。
问题28:报支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反思。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时间范围内具体科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查找相关支付凭证,组织一科全体人员开展复盘反思,进一步严明党费报支纪律。二是严格执行标准。所有支出凭证须经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齐全,方可进入报销流程。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涂改、有误或要件缺失的票据一律退回,须重新开具或填写;确需报销的遗失票据,须由经办人书面说明,经科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三是强化业务学习。部(局)机关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慰问金、奖金、服务采购等环节的财务管理知识,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需要加强风险点提醒。
问题29: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逐项复盘分析。集中对已发现问题合同及2024年之后的类似项目合同进行专项复盘,重点梳理权利义务不对等、违约责任不清、履行节点模糊等高频风险条款,形成《合同常见风险清单》。同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印发给各位分管部长、各科室负责人等,随时对照掌握相关要求。二是建立标准流程。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前置审查、分管部长从严把关的审核流程。同步对2025年已签订合同的关键信息(名称、主体、标的、日期、期限等)进行统一登记,建立电子及纸质台账,避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合同信息遗失。三是筑牢风控防线。明确所有合同签订时需进行三方比价,严格规定项目款项与验收成果挂钩。2026年2月开展第二届“红海聚力•首善海陵”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结项预评估,3月开展结项评估,建立“日常监测+台账情况+服务对象评价+现场评审专家打分”赋权评估体系,经审计后核减不合理、不规范、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确保资金支付与实际成果相匹配。四是加强建章立制。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纳入部(局)机关财务内控制度中,严格“依据进度、验收合格后付款”原则,规定未完成合同履职内容前预付款不超过30%,验收合格后按比例结算尾款;分阶段付款项目中明确各阶段支付比例及节点,并明确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须收取履约保证金;根据项目类型及行业惯例,在合同中约定最低维保期限,确保资产质保期内有据可依。五是开展全员学习。结合反馈问题开展专题学习,对合同签订中可能涉及付款时限和条件等问题,印发注意事项提醒单至各科室,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等合同规范性的意识。
(十一)关于“部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30:支委会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配强支委班子。巡察期间了解相关问题后即知即改,2025年4月,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支委委员进行补选,并召开支委会协商职责分工。二是强化支部工作谋划。2026年3月,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要求,以及全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具体部署,机关支部谋划形成年度工作计划。三是落实述职评议要求。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2026年1月底,机关支部书记参加全区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会,向区委区级机关工委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问题31: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进一步细化活动流程,明确会议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组织规范,会前认真准备会议材料,会中详实记录会议流程和讨论内容,会后规范归档学习资料和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要求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025年10月制定《综合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细化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时间节点和要求,严格做好会议记录,推动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三是规范材料整理归档。进一步完善支部材料归档管理,明确部(局)机关党的生活材料整理归档的范围、时限和保管要求。2026年2月,结合民主推荐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做好评议表等资料收集,确保材料齐全。四是深化组织生活认识。巡察反馈后,在主题党日活动上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专题研讨引导党员提高认识。
问题32:“三务”融合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特色品牌。深入挖掘组织工作特色元素,拓展“红海”机关党建品牌,将品牌建设与组工文化、业务特点、服务实践紧密结合,持续培育优质公益项目,深化“红海聚力·首善海陵”影响力,以品牌效应带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促。二是深化“三务融合”。为提升机关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深化“组责组业”,2026年1月,围绕“十五五”规划举办第一期讲坛,引导组工干部围绕中心学、服务中心干。强化真学实做,推动机关科室与挂钩镇街联系,深入一线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严把资格条件与换届纪律,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三是编制“四重”清单。立足中心大局,明确全年重要工作、重大课题、重点点位、重磅文件,细化事项内容、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预期成效,确保组织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推进。
(十二)关于“部机关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问题33:干部调整统筹性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梯队谋划。针对部分批次集中提拔问题,严格落实《海陵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2026年已完成提拔调整和职级晋升各1次。2026年3月批次提拔正股2人、副股3人,较往年平均压降40%,符合规程要求。二是严格年限把关。建立关键岗位稳定性保障机制,2026年3月批次部机关干部人事调整中,科室负责人调动均符合任满1年规定,有效保障队伍稳定和业务运转。三是优化队伍建设。拓宽选人视野,2025年8月新补充基层一线人员1名,同年9月公开比选引进1名镇街骨干同志担任考核科科长。强化实践锻炼,选派3名干部参加青干班并参与“八个一线”实践,均获评优秀学员,选派2名干部作为“招商英才”全脱产投入招商一线,推动干部资源向中心工作聚焦。
问题34:干部监督和日常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选任监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形成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做法成效和问题。2026年2月开展“一报告两评议”,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规范聘用管理。全面排查事业人员聘用合同,重点核查岗位一致性、要素齐全性和程序规范性。对邹笑吟同志合同岗位不一致问题重新梳理并规范签订。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12月,结合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重点围绕新进人员聘用、岗位等级变更等方面内容学习事业岗位聘用和合同管理的规范要求。
(十三)关于“巡视整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问题35:对省委巡视反馈组织部门牵头整改的2个问题,整改力度不大,且未能将针对整改出台的制度持续执行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制度落实。加强《关于对领导干部实施“红黄牌”预警处理的操作办法(试行)》刚性运用,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干部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结合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情况,按季度开展分析研判,对情节较轻的赋“黄牌”并开展预警谈话,对情节较重的“红牌”罚“下”。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1次能“下”干部分析研判会,赋“黄牌”提醒7人,“红牌”罚“下”1人。二是开展档案补缺。针对抽查发现的材料缺失、认定不规范等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点对点提醒责任单位相关人员,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制定出台《区管干部重要资料入档审核》制度,明确入档材料需经“档案室初审、综干科复审、重要信息沟通”三级办理程序,严防问题材料入档。对区管干部人事档案开展摸底核查,收集补充档案缺件材料尤其是学历、入党、录聘、工资等关键材料。三是提升管理规范。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核心信息证明材料,排查并整改问题13条。坚决落实档案“凡提必审”,从严审核新提拔干部人事档案,对档案材料不完善、整理装订不规范、数字化扫描未完成的,一律暂缓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十四)关于“履行区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36:工作机制不完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方式较为单一,日常监督主要依靠查看整改情况报告、列席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未综合运用“四不两直”督查、下沉调研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与其他相关部门如巡察办(组)、审计局等协同配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履行纳入干部考察范畴。认真落实《组织部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清单》,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干部考察、任职谈话、调研式考察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干部任前考察和调研式考察必考必谈内容,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履行巡察整改落实责任情况,确保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整改职责。二是丰富监督方式。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反馈以来,统筹部内各科室力量,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换届专项考察契机下沉4个乡镇开展调研,就前期区委巡察反馈问题与相关干部进行深入了解。三是构建联动机制。整合巡察、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搭建“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成果共用、整改联动”协同监督平台,制定“巡审组”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形成整改监督合力。通过“巡审组”联动会议,共同制定2026年巡察计划和2026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于2026年3月结合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区民政局开展巡审联动。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2025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内容、纳入202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推动整改情况和结果受群众监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把严的基调贯穿始终,推动整改整治常态长效。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督办和跟踪问效,杜绝“松口气、歇歇脚”思想,一以贯之做到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把实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自身建设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持续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整改情况,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巩固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事项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改实改透改到位,不留死角、不掉尾巴。坚持举一反三,从个别问题深挖共性根源、从显性问题排查隐性风险,推动整改由“解决具体问题”向“破除根源结症”转变。切实以巡察为契机全面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组工干部队伍。
三是把改的成果赋能发展,推动成果转化落地见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相结合,与服务中心大局深度融合。紧扣“一轴一带两翼”发展格局和“新车智数”现代产业体系,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夯实基层战斗堡垒、集聚一流创新人才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为“幸福海陵”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226082;邮政信箱: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电子邮箱hlzzbbgs0523@163.com。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