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 编号:【2026】001号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04-03 09:33
  • 浏览次数:

城中街道书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我委于你单位校验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1. 校验逾期,且逾期后仍从事医疗活动;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二条第一项。依据《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对你单位记6分。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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