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04-13 10:13
- 浏览次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逾期未提交校验申请材料,我委下达了《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通知》,但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校验申请材料,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 地 址 | 机构登记号 |
自在安和泰州护理院 | 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59号2幢 | MA26PN09932120217A7102 |
泰州海陵天颐护理院 | 泰州市海陵区东进西路222号二楼、三楼 | MJ810556X32120217A7101 |
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