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6-2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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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0290005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的泰州市海陵区魏楼拉丝厂,将工业污水排入魏楼河,导致魏楼河经常呈现铁锈黄色,经常是在周五下午、周六、周日排放污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鸿海机械公司对厂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初期雨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
2.完成魏楼河底泥清淤工程,恢复魏楼河水体畅通。
四、完成时限
2026年5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鸿海机械公司已封堵厂区雨水排口,避免雨水漫溢至魏楼河;九龙镇于2024年10月对该处河段实施打坝截流,并将截流河水抽排至九龙污水处理厂进行规范处置,抽水过程中发现该处河段南侧坝岸及河底底泥存在发黄情况,九龙镇于2025年4月正式启动三村干河魏楼段河道整治工程。2026年5月22日现场核查时魏楼河已完成底泥清淤工程,恢复魏楼河水体畅通;6月17日再次核查时正在进行魏楼河岸坡修复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8日)向海陵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18036796998
电子邮箱:3651313251@qq.com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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