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要闻
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129次会议暨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第6次会议召开
  • 信息来源:海陵区新闻中心
  • 发布日期:2024-11-26 15:35
  • 浏览次数:

11月24日上午,泰州市副市长,海陵区委书记孙群主持召开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129次会议暨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第6次会议,刘剑波、孔令明、刘玲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强化忧患意识,守牢底线思维。临近年底,社会矛盾的触点增多、燃点变低,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时刻牢记“安全稳定、一失万无”,毫不放松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要强化隐患排查,攻坚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推进各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管控重点群体,密切关注涉军、涉访等重点群体。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舆论引导,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回应。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排查,特别重视工程款结算、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易引发矛盾的敏感点,确保问题发现在早、解决在小。要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安全防线。各镇街、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责任和措施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要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党委统筹总揽、属地部门联动的“大安全”工作格局。

会议研究并通过玉带河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整改方案,听取了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相关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督察整改。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定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改促治、标本兼治,持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立行立改,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解决突出问题。对督察通报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绝不回避、深刻反思,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清、截、改、拆等四大整改措施,要按照“五化”工作要求,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切实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持续用力,以务实的长效机制确保标本兼治。把典型案例的整改与全区中心重点工作的推进相结合,透过问题找根源、举一反三抓整改。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议还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听取区政协党组《关于召开政协泰州市海陵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汇报。(全媒体记者:沙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