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苏陈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04-0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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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红路两侧镇东地块树木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苏红路两侧镇东地块树木处理 |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苏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苏陈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苏红路两侧(镇东地块)绝大多数是意杨树,春天飘絮对周边居民及医院造成影响,拟将该处树木约810棵进行置换,现场需要挖清树根、平整场地以及苏红路两侧路肩整坡、土渠清理塑形等。 | ||||||||||||
建设地点 | 苏红路两侧(镇东地块)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04月0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04月13日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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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合法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投标; 4. 不接受自然人;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在认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价高者为中标人。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9日09:00至2026年04月13日 17:00,请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等通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陈通扬西路,251-106号)或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等通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现场勘察单签字盖章(原件)扫描发送至869751145@qq.com,上传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贾先生,添加微信(18961001933)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泰州苏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孙主任 15312779897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贾工 189610019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