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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汽修厂勾结车主伪造事故骗保?当心“修车”变“犯罪”!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6-01-20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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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陈三经营着一家名为“速捷”的汽车修理厂。修车拿修车费赚的都是手艺钱,可是汽车维修竞争激烈,利润却很少,不少顾客一听到维修价格就走了。一次,一位顾客开来一辆车想要维修车灯,听了“速捷”修理厂的报价后觉得费用有点高,便想再去其他维修厂问问价格。眼看顾客就要离开,陈三“灵机一动”,向顾客提议找一辆车和顾客车的车灯处碰撞一下,然后报保险,这样一来,客户不用花钱维修,陈三也能赚到钱。这一次陈三顺利接下了生意,赚到了钱。尝到甜头后,陈三渐渐开始习惯了用这种方式揽活,还安排自己的员工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就这样,从老板到员工全员参与到保险诈骗的行为中,汽修厂成了“事故加工厂”。

【调查与处理】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汽修厂老板陈三利用上述类似的方法制造虚假的事故理赔13起,骗得保险金7万余元。案发后陈三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7万余元也全部退还。

【典型意义】天上不会掉馅饼,可能掉的是“手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万-10万元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提醒各位车主

1. 警惕“免费修车”:即使未直接参与,也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2.亲自办理赔手续:切勿将证件、银行卡交给修理厂全权办理理赔手续。3.核对维修项目:要求查看更换的旧件,核实维修清单。4.留存证据: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保存沟通记录。

2.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保险是风险保障,而非“生财之道”,伪造事故骗保到最后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更要面临法律的制裁,希望各修理厂都要合法经营,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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