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9-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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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090042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污泥处置设备形同虚设,直排市政管网,附近单位和居民每天都能闻到臭味。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督促医院对污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异味对外环境影响。
四、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开展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工艺恢复改造,现场增设 5 处污水池口密封盖板,新安装曝气风机2台、回流泵2台,同步完成曝气管路铺设,全面恢复生化处理工艺,并对污泥沉淀池实施人工清淤,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4日)向海陵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18036796998
电子邮箱:3651313251@qq.com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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