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3212020031/2024-0104105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 发布日期:2024-01-0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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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2〕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 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信息公开推进有序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跟进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二)规范程序,信息公开严格把关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及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2023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22011条,其中行政许可21343条、平安海陵243条、海陵公安微警务240条、海陵公安微博185条。2023年度收到8条依申请公开,均按时办结并答复。

(三)提高效率,信息公开及时主动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完善和更新公开内容,第一时间公布涉及居民群众相关的政策、法规、动态等,确保群众第一知晓率,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4

行政强制

4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条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示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二是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宽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增加政府信息的公开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上级机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业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及时发现解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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