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3212020031/2024-01121214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日期 2024-01-12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供销总社
  • 发布日期:2024-01-1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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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海陵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海陵区供销总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供销总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等内容,上报部门信息、通知公告、采购公告、项目公示等内容。在区政府网站部门动态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6条,其中省政府门户网站2条,市政府门户网站1条,部门公告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完善制度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指定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

(四)强化审查督查

我社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3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五)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区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民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着力推进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信息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我社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区供销总社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特此说明。

六、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规范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的执行力,一般信息由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重要信息报主要领导把关后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数量偏少,尤其在区供销总社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极度缺乏,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下一步,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力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于涉及到区供销总社的相关政策类文件应该及时公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的更新涉及区供销总社的相关部门文件和规章制度,不断扩大区供销总社的社会影响力。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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