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3212020031/2024-01080815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01-08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1-0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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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523—862263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重点指导文件,在政府网上做好信息解读,使广大农民群众对强农富农的好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尊重群众的知情权。

(一) 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并确定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成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流程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贯彻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全年通过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区政府网,整理、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4条,分别为工作动态类信息8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文件类45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0条,部门财政预决算类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和农业农村农民关切热点,着力完善信息发布和文件解读,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将之融入到党风廉政、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业务理论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学习中,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法规、政务公开文件、单位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政务公开各项要求通过发布公告、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公众诉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为民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严把信息安全,进一步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平台的管理,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信息发布的意识形态安全。围绕市民心声、热点回应、网上舆情,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规范信息归类管理,加强发布频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全力配合海陵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海陵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有效发布全区农业农村方面的动态新闻、通知公告、文件解读等,做好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积极与区政府办就信息稿件进行沟通修改,力求内容详实、规范严谨。全年通过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区政府网,整理、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4条,分别为工作动态类信息8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文件类45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0条,部门财政预决算类信息0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形成了办公室为主线,各科室为支线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选配,保持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基本稳定,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在微信公众号设立互动交流平台,认真做好“12345”热线和市长信箱等办理工作,全年完成12345热线287件、市长信箱4件、区长信箱0件。积极回应热点问题,引导公众合理合法提出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000000

(二)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 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积极进展,但在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方面还有待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有关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三是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全区农业农村更好、更快、更高质量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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