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1-1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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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发布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56条,推送“海陵城建”微信公众号信息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贯彻《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函〔2019〕98号)要求,全年收到4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被纠正和行政诉讼败诉数量均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制作和信息公开同步审核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规范发布各类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逐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配合政府办做好政府网站更新改版工作,助力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载体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0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0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9

0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提升工作站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回应关切、平台建设等工作。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利用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三是严谨信息发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好信息公开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发生收取有关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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