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海陵区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5-01-1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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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海陵区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数据局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条例》精神,紧密跟随省、市政务办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聚焦市场准入、项目建设、数字经济三大核心领域,全面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的公开透明。加强了政策解读与民众回应机制,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充分理解政策意图,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从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区门户网站上共发布了96条内容,涵盖图片新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多个方面,在“泰慧办”微信公众服务号上发布了152条信息;同时,在信用信息平台发布行政许可信用承诺信息13772条、“双公示”信息1334条,显著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升各环节的效率。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内容主要涉及行业法规和政策等方面,对于这些申请,我们均在法定的20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规范流程给予了申请人答复,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重点加强政府网站的日常维护与信息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处理及反馈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此外,将积极响应市、区两级政府的要求,将审批服务领域的核心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特别指派了专人不断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进行适时更新与优化,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过定期维护与更新公开信息,保证政务服务工作的最新动态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众。并且负责政务平台信息的全面管理,涵盖采集、编纂、审核及发布等各个环节,充分保障办事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要务,着重加强组织领导架构,不断健全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制度,确保每一项评议都能真实反映公众的声音与需求,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或群众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符合要求,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不够全面、相对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对办事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逐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健康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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