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
  • 发布日期:2025-01-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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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供销总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等内容,上报部门信息、通知公告、采购公告、项目公示等内容。在区政府网站部门动态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4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条,海陵区网站10条,部门公告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规范审查督查

2024 年我社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网站信息维护责任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实用、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供销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大、政务公开信息量少,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5年,我社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基础;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的更新涉及区供销总社的相关部门文件和规章制度,不断扩大区供销总社的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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