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2026-01-2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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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公众需求与关切,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促指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细化落实,相关科室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一系列扎实举措,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推进与政务服务提升同步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信息定期更新维护机制,切实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海陵城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城建动态、典型案例、法律法规普及和知识科普等内容,加强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建工作的认识与了解,全年共推送相关微信公众号信息167条。

(五)监督保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通过深入学习政策法规,借鉴先进做法,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切实提升专业能力与工作效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3

0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2

0

2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法规要求、上级部署和社会公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人员保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管理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和住房城乡建设实际,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加高质量信息供给。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发生收取有关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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