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供销总社
  • 发布日期:2026-01-2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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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供销总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海陵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着力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推进工作公开透明,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严格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供销总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及时、实用、安全。据统计,在区政府网站部门动态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0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条,海陵区网站4条,部门公告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社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网站信息维护责任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供销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供销总社在扩大供销社的社会知名度和民众的知晓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一是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农业社会化服务成效、农村电商销售额、社有企业资产运营情况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内容。二是公开形式缺乏新意:信息公开仍以网站发布为主,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性、传播力未充分发挥,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公开形式较少。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在信息分类、公开范围界定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公开工作质量。

2026年,我社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核心职能,围绕农资保供、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社有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相关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创新公开传播形式:优化新媒体平台运营,增加短视频、图文解读、在线问答等互动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扩大宣传力度,提升信息传播的生动性和可读性,不断扩大区供销总社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专题讲座、业务交流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业务操作能力;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的沟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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