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6-01-2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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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安排,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内容权限,严格审查,规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和高效,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5年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16条信息。其中:部门信息4条,通知公告1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已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市级机关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14条。规范依申请公开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答复内容,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开展。

(四)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负责人,以三级联动形成信息传导链,共促精准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但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中尚未形成相应制度。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研究,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形成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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