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3212020031/2024-0105121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01-05 12:13
  • 浏览次数: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建章立制,保障政务有序开展

我局明确一名人员专门负责发布各类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强化职责,明确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从内部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定期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公开的质量。对照公开目录逐项、逐条检查,点对点监督、面对面反馈,确保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信息。

二、聚焦实效,政策解读提质提效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74条,及时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政策文件向社会公布,并跟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向群众展示环保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了生态部门的形象。各职能科室利用休息日定期前往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政务直通车”和“环保义诊”活动,有效延伸服务触角,累计服务企业群众60余人次,答复咨询和接纳建议100余条,赢得企业和办事群众一致好评,收到锦旗2面。切实把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变成“最美零距离”。

三、紧抓信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公开《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对企业环境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整改要求告知在前。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15家企业进行公示并动态管理,开启守法企业“免打扰”模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为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加强12345等各信访平台问题的办理,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环保投诉件2463件,对群众环境投诉的污染问题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反馈,确保处置到位。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今年处理网上信访16件,回复依申请公开3件,所有问题均已办结,未发生意识形态负面事件。

四、加大宣传,政策法规广而告之

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内容和项目,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互联网、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向社区、学习、企业等向公众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气污染、水环境保护、危废处置、垃圾分类等法律法规内容,全年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18000余份。全面公开申请条件、办事流程、时限、服务承诺及监督方式等,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定期开展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年度重点工作和测评指标的理解能力。通过跟班学习、上门会诊等形式加强压力传导和业务指导,推动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明确信息公开有关内容。

3.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