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1-23 11:17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zh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永晖路18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619562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信息生成、审核、归档全流程管控。一方面,规范信息源头管理,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审核责任,严格执行 “先审核、后公开” 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加强信息档案管理,将公开信息与公文档案同步归档,实现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立足自身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运行与基础能力建设。依托上级部门统一搭建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我们严格按照规范完成栏目认领与内容维护,按时限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确保专栏内容更新及时、分类清晰。

(三)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办公室牵头统筹,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梳理、报送与公开,形成专人专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自查机制,定期核查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与精准度,对发现的更新滞后、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

本年度主动公开发布海陵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类信息84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8条,部门公告4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主动公开仍以常规公告类信息为主,民生领域等群众高度关切的内容公开深度不足,部分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重要政策发布的同时,同步推出贴合实际场景的解读内容,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发生收取有关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