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
索引号 3212020031/2017-050220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海陵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05-02
发文字号 泰海政发〔2017〕77号 时 效
区政府关于印发海陵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17-05-0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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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陵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海陵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海陵区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我区“十三五”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政策引领,以幼儿园为主体,配齐配优适应新时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教师队伍。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健全培训机制,促进专业发展,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到2020年所有幼儿园班级人员配备达到“两教一保”标准,专任教师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100%,其中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80%;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100%。

(二)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实行编外人员备案制。根据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合理配备专任教师,严格按师生比控制幼儿教师备案总额。健全幼儿园教职工聘用与补充机制,依法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三)加强对全体幼儿教师的师德教育,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专题培训,营造良好的群体氛围和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四)完善骨干教师培养、选拔、管理机制,继续加快名优园长、骨干教师培养,搭建成长平台,新培养市、区两级名优园长、骨干教师等30名。

(五)健全职后培训机制,建立完善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和校本研修制度,创设满足教师发展多元化需求的培训平台,不断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开展专项培训活动,使教师在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熟悉并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不断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成长。

三、主要措施

(一)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逐步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将师资队伍合格与否作为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等的一票否决指标,确保到2020年所有幼儿园均按标准实施到位。严格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现有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通过学历进修、在职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聘用。严把教师入口关,所有新进教师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依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对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落实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制度。2017年底前,凡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部门应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全额编制占核定编制总数的50%以上。并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幼儿园布局调整等情况,对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主要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2020年,我区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中全额编制教师达到50%以上。落实学前教育师范男生定向培养和分配政策。

(三)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规范用人行为。人社、教育部门完善幼儿教师聘用办法,改革保障方式,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应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制定统一的公办园编外幼儿教师聘用办法,公开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有序实施。教育人才中心对公办幼儿园中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确保其五险一金规范缴纳,并在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岗位竞聘、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等方面,保证民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和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享有公办在编教师同等权利。

(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的首要内容,对师德行为考评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教师培训,完善骨干教师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训与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区域内外的优质资源,利用“名教师工作室”、“名教师培训班”等平台,为骨干教师成长创设宽松和民主的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发挥优势,扩大名师影响面和辐射面。加强对骨干教师培养的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每五年为一周期,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强化对园本培训的指导和检查,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和校本研修制度,明确教师的岗位工作职责及完成相应职责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自身专业发展的途径和晋级的具体要求,使之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考核、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做到“先培训,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六)完善机制,定期督导。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不断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将师资队伍建设成效作为幼儿园年度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教师队伍建设的任务、目标、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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