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20031/2007-02281501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减灾 |
发布机构 | 海陵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07-02-28 |
发文字号 | 泰海政发〔2007〕27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07-02-2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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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海陵工业园区,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陵区社区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海陵区社区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海陵区社区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
按照《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和要求,为推进海陵区社区建设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建设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
第一章 发展成就
“十五”期间,突出社区建设的综合性,把社区建设工作定位在城市社会发展的总抓手上,做到领导到位、规划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社区建设呈现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势头。
一、初步建成社区建设工作平台
全区54个社区基本完成 “两房”建设任务,新增社区“两房”面积近6000平方米,市、区政府、社区自筹以及共建单位出资金675万元。统一了社区“两房”标志。
二、积极开展星级社区创建工作
大力培育“学习型”、“服务型”、“自治型”、“安居型”、“治安型”、“数字型”等特色社区,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城东街道工人社区在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及万家社区读书活动中,被评为全国百家学习型社区、先进社区。
三、全面提升社区干部整体素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60名大专以上文化的社区工作者,经过一年多的锻炼和实践,这批社区工作者已成为各个社区的工作骨干。
四、提供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
1.健全服务平台,开展便民服务。全区建有1所区级社区服务中心、6所街道社区服务中心、60个社区服务站、各类服务网点850多个,成立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98支,近5000名志愿者经常参与社区互助服务。
2.拓展服务内容,提高生活质量。各社区积极开展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保健、计生指导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就医流向。大力开展社区净化、美化工作,组建后街背巷保洁队伍,社区保洁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参与“平安海陵”创建活动,加强治安值勤队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建设。城南“银潮”、城西“青松”、城东“万年青”等义务值勤队,长期坚持巡查治安,有效保证了社区平安。坚持共驻共建,建立文艺活动队伍,常年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有效丰富了群众生活,提高了群众的生活品质。
3.强化保障服务,解决群众困难。一是开展面向社区低收入家庭的扶贫帮困服务。在6个街道设立爱心超市,健全帮扶工作平台,及时了解帮扶对象情况,落实帮扶措施,解决他们各方面的困难。二是开展面向“孤、老、病、残”群体的助弱服务。各街道、社区建成特殊服务设施102处,提供收寄养、医疗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等服务。三是面向企业分离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在各社区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社区劳动保障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主动提供就业信息,落实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第二章 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 发展思路
按照一体化领导、全方位推进、多层次互动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界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建设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建设成政策完善、组织健全、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管理规范有序的新型社区。2006年创建省级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2007年争取创建成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
指导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为民服务是社区建设的宗旨,时刻把服务群众、造福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归宿点。不断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整合、调剂、利用现有社区资源,通过改造、置换、购买、租用等多种形式,解决社区基础设施缺乏问题。同时,调动驻区单位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提供政策、资金、物质上的支持。推行市、区两级机关部门挂钩共建,资源共有、共享制度。
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社区责权,理顺社区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加强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社区管理,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社区居民自治活动,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同辖区要根据各自实际,结合辖区特点,创造性地开展社区的各项工作,树立各具特色的典型和样板。同时,从社区建设的基础工作做起,不断丰富内容,扎实稳妥地将社区建设工作向前推进。
第二节 总体目标
1、十一五期间,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创建成为省级建设和谐示范社区,70%以上的街道要达到省级建设和谐示范街道。到2007年有80%的社区达到二星级社区,55%的社区达到三星级社区,建成5个四星级社区。到2008年有100%的社区达到二星级社区,75%的社区达到三星级社区,建成8个四星级社区,到2009年100%的社区达到三星级社区,建成12个四星级社区。2007年底争取创建成为国家级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
2、100%的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2—3支,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1%以上。社区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每千人2个以上,福利服务项目不少于40%。
3、2007年50%的社区联网;2009年100%的社区联网成片。实现区、街、居社区建设信息管理一体化。
4、养老机构数量增长20%,床位数增长20%,达到每千名老人20张以上。力争到2010年,建成省二级标准的社会福利院。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第一节 主要任务
1、拓展社区服务领域。社区服务坚持向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发展方向,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提高生活品味、扩大就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力培植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充分调动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形成这些组织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机制。强化区级社区服务示范中心的指导、示范、协调、培训和服务等功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发挥组织健全优势,提供行政化服务,通过建立“办事大厅”,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服务。
2、健全社区卫生体系。卫生部门根据各社区具体情况,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护理和伤残康复。各社区卫生站点均要建立社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
3、提升社区教育水平。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对社区居民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在职和下岗职工培训,老年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家庭美德教育等,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的良好氛围。
4、丰富社区文化内容。加强社区各类文化活动设施建设,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发展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以丰富的文化生活吸引人,以先进的文艺作品教育人,从而提升社区文化的向心力 。
5、强化社区治安管理。大力开展“平安社区”“法制社区”等创建活动,按照“一区一警”模式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室,通过减灾进社区等活动完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每个社区至少有2名专职辅警人员。坚持开展群防群治“义务值勤”,认真做好社区内民事纠纷调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开展社区教正、流动人口的管理等工作。
6、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做好社区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居民出行无障碍。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国或全省先进水平。
第二节 工作措施
1、完善社区组织建设。按照“民主管理、议行分设、理顺关系、强化职能”的原则,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做好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培育和发展社区群团组织和服务性的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发展各种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开展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
2、强化社区队伍建设。一是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做好社区干部选聘工作,逐步建立一支年轻、稳定、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思维能力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社区专业工作者队伍。社区建设各专业工作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按照行业划分,每年接受行业专业指导。各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努力建设一支社区建设专业工作者队伍。三是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全区所有社区居委会必须成立2支以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志愿者人数须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2%以上,志愿者活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
3、落实社区建设工作经费。一是对社区建设资金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政府通过预算安排或盘活资产筹集资金,给予社区建设一定的资金投入,保证社区建设能够有形的落实;二是解决社区建设投入机制问题,对街道、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服务中心、站,逐年增加投入,且每年以一定的比例递增,以提高社区服务的层面。三是为社区提供办公经费,以保证每个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同时,根据居干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不断提高居干的工资福利待遇,以便提高社区工作效率。
4、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平台。完成区级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强化指导、示范、协调、培训和服务功能,形成覆盖区、街、居三级服务平台。到2010年,每个街道建成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拥有一个社区服务站;通过互联网络,依托、街、居社区服务中心(站),建成区级社区服务信息中心,实现区、街、居联网成片,构建网上服务平台;建立全区统一的社区服务援助热线,以真正做到“民呼我应”,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1、积极扶持,强化管理。区政府将社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发展计划。政府鼓励多元化投入。一是积极上争资金;二是建立区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三是依据省市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社区服务业项目立项、行业管理、税收收费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四是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制,把社区建设的项目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操作部门的负责人,构建由组织机构、服务队伍、管理制度、政策扶持、资金筹集、设施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组成的检查评估体系,把社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由宣传部、民政局牵头,各方积极参与,利用新闻媒介及其它各种有效载体,面向广大群众,明确社区建设的主题,宣传社区建设的意义,在全区营造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使社区建设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3、制定规划,有序推进。社区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在制定并实施全区社区建设五年规划同时,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各专业小组都要依据该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各街道、居委会根据自身实际,在全区社区建设规划的框架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实践中,要严格依据规划和方案,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下,有序进行,杜绝事出多门,政出多头现象。
4、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各级党组织、政府各部门要把社区建设摆上城市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各专业小组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社区基层党的组织,负责社区内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在社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抓好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社区建设以及制定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表彰培训等,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社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倡导和树立“爱我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风尚。同时,要大力鼓励集体、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助或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加强社区建设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探索加快城市社区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为加快我区城市现代化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