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索引号 3212020031/2023-070615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7-06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政策简明问答】海陵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 信息来源:海陵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2023-07-06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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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来了,你想知道的内容“划重点”。

问:房票是什么?房票适用范围怎么样?

答:房票安置,是结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采取的一种安置形式。房票上记载着房票编号、补偿安置协议编号、持有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房票票面金额、房票出票日期、房票有效期限等内容。

房票适用于海陵区现行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凡是在上述房屋征收项目中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皆可选择房票安置。此外,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搬迁项目,也可参照执行房票安置政策。

问:房票如何使用?

答:房票的使用流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实房票信息,与房票持有人签订《购房认定书》等手续。房票持有人凭《购房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背书的房票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出具房票使用金额结算凭证和购房首付款拨付。房票使用金额结算凭证出具给房票持有人用于抵算购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一定期限后(现房3个月,期房6个月),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票使用金额结算凭证等材料申请资金拨付。

问:选择房票安置有没有奖励政策?

答:有。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的,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20%的奖励;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购房的,给予16%的奖励;第7个月至第18个月内购房的,给予12%的奖励。房票有效期内未购房的不予奖励。房票持有人在完成商品房买卖后,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交易税费票据等材料申请结算房票购房奖励。

问:房票是否能转让?如果丢失是否能挂失?

答:为充分释放政策利好,每张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房票在有效期内需要转让的,经原房票发放单位同意后,转让人与受让人到公证处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合同等材料方可办理实名转让手续。同时,转让须经原房票发放单位备案登记后,方可发生效力。房票转让后原签发日期和使用期限不变。

房票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房票。若房票发生遗失,应当及时向房票发放单位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问: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多长时间能够领取房票?

答:补偿安置协议经审计生效后,被征收人凭身份证明到征收项目现场办公室领取房票并登记备案。房票持有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应当与补偿安置协议对象一致。房票票面金额不得高于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总额。

问:房票转让后的有效期限怎样计算?

答:房票有效期内仅可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转让后房票原有效期限不变,转让后在房票有效期内未购房的,不享受房票购房奖励。

问:使用房票购房时,开发商会不会变相提高房价?会不会隐藏优质房源?

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签订《海陵区房票安置工作责任承诺书》并提供可售房源清册后准予入库。入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1.拒绝房票作为购房款;2.隐匿未售房源;3.提高房价或变相提高房价;4.缩减已经公示的优惠政策;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房票安置房源库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有违反相关规定的,立即清退出“房源库”,并不再受理该项目的再次入库申请。同时,鼓励入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房票购房者更多优惠。

问:房票及购房奖励怎样办理结算?

答:房票持有人在房票有效期内或房票有效期满后均可向项目所属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房票结算。房票未使用的按票面金额结算;房票已使用的按票面余额结算。房票购房奖励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交易税费票据等材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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