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20031/2026-0204161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6-05-12 |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02-0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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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水产养殖空间管理、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海陵区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修编并印发实施。本次修编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与产业实际,衔接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为全区水产养殖有序发展提供法定依据。
一、文件背景与编制目的
2018 版规划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海陵区水产养殖秩序,但随着国土空间 “三区三线” 划定落地、水产养殖产业快速升级,原规划已难以适配新发展需求。为落实《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及省、市规划修编工作要求,海陵区启动本次规划修编。
修编核心目的是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生态红线刚性约束,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完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保障渔民合法权益;破解智慧渔业应用不足、产业链协同不强、品牌建设滞后等产业痛点,推动水产养殖向绿色、集约、高效转型,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
二、核心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期限保持2018-2030 年不变,总目标为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具体目标包括: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 “三区” 空间,稳定基本养殖水域规模;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水域生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三大安全。重点完成三项任务:全面摸清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现状、精准划定功能分区、推动渔业绿色转型升级。
三、编制原则与程序
规划编制坚守四大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坚持 “大稳定、小调整”;生态优先、底线约束,衔接生态红线与公共安全管控要求;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稳定池塘养殖、发展生态综合种养;总体协调、横向衔接,与国土空间、水利、环保等规划无缝对接。
编制以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为依据,结合海陵区 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三区三线” 划定、池塘养殖上图入库等数据,开展水域承载力与产业发展综合评价,经多部门协同论证、统筹衔接后形成最终成果。
四、核心内容解读
一是养殖资源与产业评价。海陵区水域滩涂总面积 6485.16 公顷,水质优良、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滩涂承载力总体较高。2024 年全区养殖面积 2240 公顷,特色水产占比达 92%,已形成生态健康、工厂化循环水、渔光互补等多元养殖模式,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度持续提升。
二是功能分区划定。划定禁止养殖区 1389.69 公顷,涵盖饮用水水源地、港口航道、行洪区等,严禁养殖活动;限制养殖区 4019.16 公顷,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内水域等,实行低密度生态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管控;养殖区 952.31 公顷,为池塘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合规养殖区域,依法核发养殖证。
三是保障措施落地。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规划刚性执行;严格用途管制,严查无证养殖、违规排污等行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生态化池塘改造,推广绿色养殖技术;完善水域确权与规划修订程序,为规划实施提供全维度支撑。
本次修编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又稳定渔业发展空间,将全面推动海陵区水产养殖业走向生态优先、绿色高效、规范有序的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