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文件
索引号 3212020031/2024-050714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海陵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4-23
发文字号 泰海政发〔2024〕2号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关于授予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4-23 15:00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根据《泰州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林永忠等8名同志“泰州市海陵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积极参与平安海陵建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奋力谱写“幸福海陵”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附件:泰州市海陵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泰州市海陵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林永忠      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岳茂荣      城中街道公园北居民

王荣俊      城北街道森园小区居民

宋亚琴      海阳西路格林豪泰电动车专卖店员工

徐日才      城南街道忠南村居民

朱  敏      泰州市中医院护士

顾祥忠      泰州日报社记者

周永宏      城西街道海光新村居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