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泰州市海陵区监察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11-0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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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史志办、红十字会、人社局、文体旅局、行政审批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苏陈镇及大冯甸村、北庄村、前窦村、徐庄村、百里社区、张家院社区、夏郑社区、镇东社区、苏陈社区、夏棋社区、双岸社区、东石羊社区、西石羊社区、茶庵社区等14个村(社区),罡杨镇夏庄村、西冯村、东楼村、罡门村、纯垛村、冯官社区、杨庄社区等7个村(社区),城南街道新高桥社区、新莲花社区、新胜社区、忠南社区、沁莲社区、梅兰社区、凤凰社区、莲花社区、滨江社区、鑫龙社区、锦绣社区、济川社区、宝带社区、美好社区、学院社区等15个社区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3年9月25日前区委各巡察组完成进驻,巡察时间为期2个月。
二、巡察内容
区委各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目标定位,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以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问题。
三、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所属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四、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设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专门邮政信箱等,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设立固定群众来访接待日,接待时间为驻点巡察期间每周三下午2:30-5:30(具体接访时间、地点详见各巡察组公告)。
本轮巡察进驻安排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区委 巡察组 | 进驻单位 | 进驻时间 | 信访 举报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政 信箱 | 接访 地点 |
第 一 组 | 苏陈镇及大冯甸村、北庄村、前窦村、徐庄村、百里社区、张家院社区、夏郑社区、镇东社区、苏陈社区、夏棋社区、双岸社区、东石羊社区、西石羊社区、茶庵社区 | 9月25日 | 18105263673 |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府前路26号,邮政编码:225300)
| 苏陈镇苏蔡路931号一楼信访接待室 | |
第 二 组 | 区史志办、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 | 9月25日 | 18105263837 | 18105263837@189.cn |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府前路26号) | |
第 三 组 | 罡杨镇夏庄村、西冯村、东楼村、罡门村、纯垛村、冯官社区、杨庄社区 | 9月25日 | 18105265327 | 18105265327@189.cn | 罡杨镇综治中心一楼(天罡路78号) | |
城南街道新高桥社区、新莲花社区、新胜社区、忠南社区、沁莲社区、梅兰社区、凤凰社区、莲花社区、滨江社区、鑫龙社区、锦绣社区、济川社区、宝带社区、美好社区、学院社区 | 城南街道新高桥社区大门西侧 | |||||
第 四 组 | 区红十字会、区文体旅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9月25日 | 18105263572 |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府前路26号) |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开通“‘e路同巡’民情直通车”沟通平台,干部群众可对照巡察组分工分别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在线反映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