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法院
- 发布日期:2025-10-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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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张某和王某系上下楼邻居,自入住以来,每年夏季,王某家中天花板都会出现渗漏现象,家中石膏板吊顶、墙体、窗帘等多处受潮被损。双方曾联系施工人员上门修复,但未能解决问题。由于双方对于漏水点和损害赔偿分歧较大,王某遂将张某诉至人民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沈桁当庭予以释明:鉴于本案的渗漏具有季节性特点,与一般的生活漏水存在显著差别,司法鉴定耗时较长不利于固定证据,建议原被告双方先就漏水原因启动司法鉴定。若鉴定结果显示是张某家原因导致漏水,则双方就损失进行协商;若鉴定结果表明与张某家无关,则王某撤诉。原被告均同意。
承办人及鉴定机构前往现场进行初勘,初步判断渗漏并不严重,修复成本不高。为减少双方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经原被告同意,该司法鉴定机构推荐了第三方专业防水修复公司上门进行排查修复。经排查,确实是张某家出现漏水,张某亦当场表示愿意赔偿。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修复及损失赔偿达成一致,重新握手言和。
【调查与处理】业主对自己所有的房屋负有管理维护的义务,因渗漏导致他人房屋及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因渗漏引起的纠纷,除漏水原因可以直观判断且双方均无争议的情况外,一般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查明漏水点,进而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数额。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排查和修复,该方法既减少了当事人讼累,避免了司法鉴定带来的高额诉讼成本;又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迅速将渗漏问题处理完毕,防止邻里矛盾进一步扩大。
【典型意义】房屋漏水作为常见的生活纠纷,其原因通常难以通过简单的观测进行确定,需要引入司法鉴定作为辅助认定案件事实的手段。然而,如何最大化利用鉴定机构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纠纷,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当事人在申请鉴定时,应当充分做好沟通,可以通过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方式来降低诉讼成本,迅速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