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20031/2021-0726104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07-26 |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供销总社
- 发布日期:2021-07-2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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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通知精神,切实抓好五一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下旬在系统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理解上级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持“坚守红线、从严执法”的方针,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维护供销社系统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检查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系统内正常生产经营的成员单位。
(二)检查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经营企业、仓储、食品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1.企业有哪些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源点或容易发生事故的风险作业场所(部位),是否有效落实了防范化解措施;
2.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和已经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3.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队伍,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企业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额度和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5.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巡查和督导反馈问题,以及挂牌督办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7.企业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人员清单等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是否完整规范;
8.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生产经营现场是否仍然存在安全隐患;
9.企业是否按照规范要求配备了应急装备物资,企业职工能否熟练操作。
三、检查方式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区总社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督查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区总社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制定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确保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求真务实,整改到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发现一个隐患整改一个隐患,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盯守落实。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亲自参加检查,查清本单位安全生产真实情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大检查工作实效。
(三)严格责任,狠抓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整改,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违反生产程序,违反操作程序的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不听从指挥,不按安全生产操作程序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工作岗位。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要更好地坚持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要将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系统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联系人:李建荣 电话:86227975
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