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已更新)关于调整区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02-0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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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乾(区政府副区长,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区国动办主任),主持区发改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动办)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

柯   杰(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负责机关党务、营商环境、社会事业、上争、信用建设等方面工作,牵头全委目标考核和服务业工作,协助负责党的建设。分管营商环境科;联系市发改委机关党委、营商环境处、社会发展处、信用建设处。

李晓晴(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综合行政、作风效能、人事劳资、财务审计、对口支援协作合作、群团工作、综治平安、联创共建、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市发改委办公室、支援合作处、人事处。

李爱鼎(区发改委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能源、资源环境(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联系市发改委能源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市长江中心岸线利用服务处。

姜春荣(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发展、行政审批、财政金融等方面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联系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大项目建设处、基础设施发展处、财政金融处。

黄   萍(区发改委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李维辰(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高新技术、大健康产业、工业、军民融合和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分管创新和融合发展科、协调联络科(指挥信息科);联系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大健康产业处、军民融合发展处、协调联络处、指挥信息处、设施管理处。

徐文霁(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援疆,不参与委内分工。

王轶斌(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规划、经济运行与调节、区域经济、经济体制改革、民生实事项目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全委目标考核。分管规划和综合科;联系市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区域经济处、经济体制改革和法规处、社会发展处。

梅   芸(区经济运行监测中心主任),负责价费管理、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等工作。分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协助分管办公室;联系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

吴   萌(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粮食、农经、物资储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服务业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联系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外资和经贸处、农村经济处、粮食和物资储备处、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处。

问海羚(区发改委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发展、行政审批、财政金融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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