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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212020031/2022-0601135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海陵区文体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2-06-01
发文字号 泰海文体旅〔2022〕25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公布首批非遗品牌形象门店评审结果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文体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2-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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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文旅融合,促进文旅消费,探索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新路径,有序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复苏,提供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全力擦亮“凤城河”文化核。根据《关于开展首批海陵非遗品牌形象门店申报工作的通知》(泰海文体旅〔2022〕14号)文件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实地评估、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泰州海棠春老街店”等9家申报单位“非遗品牌形象门店”称号。

希望首批非遗品牌形象门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加强文化传承,推动文旅融合,助力文旅消费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首批非遗品牌形象门店名单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 泰州市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泰州市海陵区商务局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首批非遗品牌形象门店名单


泰州海棠春老街店

海陵区满天红家具馆

泰州红旗农场商贸有限公司老街店

海陵区文亭画廊

海陵区丰德园餐厅

泰州市海陵区富春大酒店

海陵区泰云堂盆景店

海陵区张怀瓘书画院

泰州会宾楼鼓楼店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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