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20031/2021-011115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海陵区工业园区 | 发文日期 | 2021-01-11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海陵区工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1-01-1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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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京泰路街道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京泰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京泰路街道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省、市、区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在冶金等工贸(非煤矿山)行业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基础上,继续开展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纳入三年“大灶”统筹推进,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加强业务工作联动配合,摸清冶金等工业(矿山)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基本情况,集中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冶金等工业(矿山)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各类事故的能力。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排查范围。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企业(参见附件1)。行业具体划分依据为《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执行。
(二)整治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配套辅助设施,且使用量及储存量较多的(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企业)。使用量及储存量较多指常年使用一个或多个品种的危险化学品,需要仓库、储罐、中间仓库储存的。主要包括:一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二是涉及液氨制冷制氢的;三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且自产自用的;四是有氢气、氧气、氮气、氯气、煤气、天然气、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储气储油站点的;五是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电镀、喷涂、印染等作业的;六是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七是涉及使用易挥发且产生有毒危害的。
三、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一步掌握辖区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情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排查治理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能力,规范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制度、培训、管理、设施和现场等方面的措施,逐步夯实我街道使用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防范和遏制冶金等工业(矿山)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整治重点
1.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包括工艺)条件的。
2.未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通过培训考核。
3.未向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或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未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4.未建立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台账资料的。
5.未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的;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
6.未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内容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的;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未依法配备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未与外包作业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将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7.未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的。
8.未公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未向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岗位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的。
9.未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修订、评审、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的;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施,并保证使用性能的。
10.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违反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
11.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12.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存在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
13.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工具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警装置未与排风装置连锁的。
14.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的。
15.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未准确界定化工企业类别并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
16.生产自用危险化学品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对对外销售的。
五、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15日前)。各社区要在全面总结工贸(非煤矿山)行业专项整治一年“小灶”的基础上,将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纳入三年“大灶”,认真研究规律特点,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部署好专项行动。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等形式,对专项行动工作作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确保所有相关企业了解掌握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时将本社区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报京泰路街道安全办。
(二)信息填报核查阶段(2021年5月底前)。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信息填报的准确性、真实性,信息填报核查分三阶段实施:
1.企业排查填报阶段(2021年3月底前)各企业在认真学习方案、掌握整治要点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情况,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要求认真填写《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确保报送的基本情况信息准确和完整。《登记表》实行“零上报”,表格必须经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登记表》将作为后期核查抽查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企业填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填报,对未及时进行或者未如实进行填报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
2.街道核查阶段(2021年4月底前)在企业填报《登记表》的基础上,各社区要按照方案和整治重点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填报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对填报信息有误、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等情况,要督促企业重新填报。在核实企业信息填报无误后,各社区要及时填报《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属地抽查阶段(2021年5月底前)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把填报工作作为规范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本辖区内所有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及时准确完成填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将适时抽查企业填报情况,把企业填报信息准确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加大对填报不及时、填报信息不准确、故意隐瞒或造假等情况的查处力度。安全办将对各社区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填报情况进行调度,结果纳入对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三)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在信息填报核查的同时,各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制定自查自改工作方案,全面深入查找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风险隐患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各社区要对辖区内冶金等工业(矿山)规下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情况进行梳理、研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对所有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四)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1月底前)。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分析研判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组将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推进问题整改。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10日前)。各社区、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法,在标准、规范等领域进行细化和完善,及时在辖区范围内推广借鉴,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为加强和规范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探索引路。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开展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表现,也是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需要。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狠抓工作落实、担当作为。街道成立辖区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工作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周玉金为组长,人武部部长刘路圣为副组长,安全办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各社区、相关部门按照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职责,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把握各阶段工作重点,每项任务要层层压紧压实,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聚焦问题整改。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制定自查自改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高质量进行自查、自改、自纠,深入查找自身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周期较长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防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生产安全。
(三)强化执法监管责任,提升监督能力。各社区、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企业隐患整改以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长期诚信缺失、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主动上报重大事项、不开展自查自改、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较多的企业,及时上报处置。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环节中的环保设施安全问题,应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利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手段的惩治震慑作用,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总结经验做法。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管工作台帐,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按要求定期报送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数据。街道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工作组将定期调度各社区、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各地专项治理进展情况,通过专项工作推进会、联席会等,分析研判专项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推动各地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努力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效治理机制。
请各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治理行动工作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前、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工作全面总结。
附件:1.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重点参考目录
2.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登记表
3.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重点参考目录
行业分类 | 门类 | 大类 | 类别名称 | 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 | 主要安全风险 | |||
采矿业 | B | 7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1)油气田勘探过程上使用硝铵炸药 | 爆炸 | |||
(2)油气田开采、集输、油气分离、净化处理、存储等过程以及井喷事故中涉及原油、天然气、液化烃和硫化氢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采油过程中的唇裂、酸化等增产作业使用过硫酸铵、盐酸、甲酸甲酯、氢氟酸等 | 中毒、腐蚀、火灾、爆炸 | |||||||
冶金 | C | 31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冶炼过程涉及一氧化碳、盐酸、氧气、氢气、氩气、氮气、电石等。 | 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 |||
有色 | C | 32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 (1)冶炼焙烧过程涉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气、氮气、砷化氢等 | 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 |||
(2)部分贵金属提取使用氰化物 | 中毒 | |||||||
(3)镁、锂和镁铝粉 | 火灾、粉尘爆炸 | |||||||
(4)萃取剂磺化煤油等 | 火灾 | |||||||
(5)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作为浸出剂 | 腐蚀 | |||||||
建材 | C | 3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三氧化二砷、氟化氢等作为澄清剂,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等作为着色剂 | 中毒、腐蚀、火灾 | |||
机械 | C | 33 | 金属制品业 | (1)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 | 火灾、爆炸 | |||
(2)金属器件电镀使用氰化钾、硫酸、盐酸等 | 中毒、腐蚀 | |||||||
(3)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4)表面清洗使用松香水、天拿水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5)金属热处理使用液氨、氢气、丙烷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4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 | 火灾、爆炸 | |||||
(2)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表面清洗使用松香水、天拿水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4)金属热处理使用液氨、氢气、丙烷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 | 火灾、爆炸 | |||||
(2)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表面清洗使用松香水、天拿水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4)金属热处理使用液氨、氢气、丙烷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6 | 汽车制造业 | (1)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 | 火灾、爆炸 | |||||
(2)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表面清洗使用松香水、天拿水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4)金属热处理使用液氨、氢气、丙烷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7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1)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 | 火灾、爆炸 | |||||
(2)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表面清洗使用松香水、天拿水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4)金属热处理使用液氨、氢气、丙烷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8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电池制造使用硫酸、硫酸铅、氢气、甲醇、锂等 | 爆炸、火灾、腐蚀、中毒 | |||||
(2)照明器具使用砷化镓、汞等有毒物质 | 中毒 | |||||||
3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氢氟酸用于集成电路板制造 | 中毒、腐蚀 | |||||
(2)金属器件电镀使用氰化钾、硫酸、盐酸、铬酐(三氧化铬)等 | 中毒、腐蚀 | |||||||
(3)电子元件焊接过程使用松香水、天拿水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40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 | 火灾、爆炸火灾、爆炸、中毒 | |||||
(2)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
41 | 其他制造业 | 溶剂油、丙酮作为日用品胶粘剂的稀释剂 | 火灾、爆炸、 中毒 | |||||
43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1)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 | 火灾、爆炸 | |||||
(2)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轻工 | C | 13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谷物研磨、熏蒸、浸泡、蛋白沉淀等过程中使用磷化铝、磷化氢、盐酸、氢氧化钠等 | 中毒、腐蚀、粉尘爆炸、火灾 | |||
(2)饲料加工使用亚硒酸钠、氢氧化钠等作为饲料添加剂 | 中毒、腐蚀 | |||||||
(3)植物油加工使用正己烷、环己烷等易燃液体作浸出剂,使用氢氧化钠去除游离脂肪酸。生产氢化植物油使用氢气 | 火灾、爆炸、腐蚀 | |||||||
(4)制糖使用亚硫酸、二氧化硫、磷酸、五氧化二磷等作为糖类的清净剂,在硫漂工艺使用硫磺 | 腐蚀、中毒、火灾 | |||||||
(5)屠宰、水产品使用液氨作冷冻剂,使用食用亚硝酸钠、硝酸钠进行腌制 | 中毒、火灾、爆炸 | |||||||
(6)鱼油生产涉及氢氧化钠等 | 腐蚀 | |||||||
(7)使用二氧化氯等作为消毒剂 | 中毒 | |||||||
(8)使用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用于水果碱液去皮工艺 | 腐蚀 | |||||||
(9)使用亚硫酸加速淀粉颗粒释放,涉及硫磺燃烧生产二氧化硫、加水生成亚硫酸的过程 | 中毒、腐蚀、火灾 | |||||||
(10)脱毛使用液化石油气 | 火灾、爆炸 | |||||||
14 | 食品制造业 | (1)使用液氨作为冷冻剂,亚硝酸盐作为防腐剂 | 中毒、火灾、爆炸 | |||||
(2)方便食品制造使用液氨等作为冷冻剂 | 中毒、火灾、爆炸 | |||||||
(3)盐加工使用碘酸钾等 | 火灾、爆炸 | |||||||
(4)味精制造过程中使用硫化钠作为除铁剂 | 中毒、腐蚀 | |||||||
(5)制醋过程使用乙醇溶液作为速酿醋原料 | 火灾、爆炸、中毒 | |||||||
(6)使用无水乙醇进行萃取提纯 | 火灾、爆炸、中毒 | |||||||
(7)酱油酿造、食用油生产使用正己烷、环己烷等易燃液体作为浸出剂 | 火灾、爆炸、中毒 | |||||||
(8)食品腌制产生硫化氢等 | 中毒 | |||||||
(9)淀粉生产使用亚硫酸 | 中毒 | |||||||
15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酒类制造过程中产生乙醇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2)饮料制作过程中使用二氧化碳 | 物理爆炸、窒息 | |||||||
(3)使用液氨作为冷冻剂 | 中毒、火灾、爆炸 | |||||||
(4)使用氢氧化钠、硝酸、过氧乙酸等清洗、消毒设备 | 中毒、腐蚀 | |||||||
19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1)脱毛使用硫化钠 | 中毒、腐蚀 | |||||
(2)鞣制使用甲醛 | 中毒、爆炸、火灾 | |||||||
(3)浸酸工艺使用甲酸 | 腐蚀、爆炸、火灾 | |||||||
(4)制鞋使用溶剂油、丙酮作为胶粘剂的稀释剂 | 火灾、爆炸、中毒 | |||||||
20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1)使用溶剂油、丙酮作为胶粘剂的稀释剂 | 火灾、爆炸、中毒 | |||||
(2)表面漆使用溶剂油 | 火灾、爆炸、中毒 | |||||||
21 | 家具制造业 | (1)油漆使用二甲苯、溶剂油等稀释剂 | 火灾、爆炸、中毒 | |||||
(2)焊接使用乙炔、氧气 | 火灾、爆炸 | |||||||
22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染色过程中使用硫化钠等作为染色剂 | 中毒、腐蚀 | |||||
(2)硼酸等作为改性剂 | 腐蚀 | |||||||
(3)漂白剂,如:氯气、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氧气等 | 中毒、腐蚀、火灾、爆炸 | |||||||
(4)废液提取使用甲醇 | 火灾、爆炸 | |||||||
24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1)焊接使用乙炔、氧气 | 爆炸、火灾 | |||||
(2)电镀使用氰化钾、盐酸等 | 中毒、腐蚀 | |||||||
(3)涂料使用硝基漆(主要成分为硝化纤维素) | 火灾 | |||||||
29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使用煤焦油、丙烯腈、丁二烯、松焦油、苯基硫醇、硫磺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纺织 | C | 17 | 纺织业 | (1)棉纺用三氯乙烯、甲苯等 | 火灾、中毒 | |||
(2)毛纺使用重铬酸钾、甲酸、氢氧化钠、燃气等 | 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 |||||||
(3)化纤纺丝工序使用联苯醚 | 中毒、火灾 | |||||||
(4)针织类涂层复合布使用醋酸乙酯、丁酮、环己酮、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5)印染使用氢氧化钠、双氧水、连二亚硫酸钠、次氯酸钠溶液、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硫化钠、丙酮、乙酸乙酯等 | 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 |||||||
烟草 | C | 16 |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 生产烟用滤嘴棒使用丙酮。 | 火灾、爆炸、中毒 | |||
其他 | 污水处理 | (1)消毒使用液氯、次氯酸钠等 | 中毒、腐蚀 | |||||
(2)污水处理使用盐酸、氢氧化钠、双氧水等 | 腐蚀 | |||||||
(3)污水中含有的汽油等易燃液体和硫化氢等有毒物质 | 火灾、爆炸、中毒 |
说明:本表参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编制。
附件2
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企业名称 | ( 企业盖章) | 联系电话/传真 | |||||||||||||||
企业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所属行业 | □冶金 □有色 □建材 □机械 □轻工 □纺织 □烟草 □非煤矿山 | ||||||||||||||||
所属门类 | 所属 大类 | 所属类别名称 |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 方式 | 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级别) | □是 □否 | ||||||||||||||
安全 负责人 | 联系 方式 | 重大危险源物质 | |||||||||||||||
危险化学品使用是否经安全评估评价 | □是 □否 | 安全评估 评价时间 | 是否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 | □是 □否 | |||||||||||||
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 □是 □否 | 是否有专管人员 | □是 □否 | 专管 人员 | 姓名 | ||||||||||||
联系 方式 | |||||||||||||||||
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 | |||||||||||||||||
危险 化学品 名称 | 危险化学品主要安全风险 | 危险 化学品 使用的 环节 | 危险 化学品的用途 | 使用和储存总量(吨) | 储存 方式 (仓库/储罐/气体储罐/中间仓库) | (仓库/储罐/气体储罐/中间仓库)的数量 | |||||||||||
年总量 | 日储存量 | 日使用量 | 设计最大储存量 | ||||||||||||||
备注:1.行业、门类、大类、行业名称填写请参考《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重点参考目录》(附件1)。
2.中间仓库是指为满足日常连续生产需要,在厂区内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3.年总量提供发票和购买台账佐证。
附件3
冶金等工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具体到乡镇街道、村组) | 所属行业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危险化学品主要安全风险 | 危险化学品使用 环节 | 危险化学品用途 | 年使用总量 | 日平均储存量(吨) | 设计最大储存量(吨)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及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