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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212020031/2021-072211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海陵区苏陈镇 发文日期 2021-07-22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苏陈镇房屋安全管理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海陵区苏陈镇
  • 发布日期:2021-07-2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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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陈镇房屋安全管理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装修行为,有效防范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建发【2021】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1. 苏陈镇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陆苏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侯冠群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小龙 党委副书记

刘永胜 副镇长

孙 宇 副镇长

万兆干 副镇长

汤 敏 纪委书记

贾 亮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汤 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蒋 鑫 党委组织委员

施根山 党委政法委员、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王 敏 副镇长、人大秘书

成 员:宋 祥 苏陈派出所所长

丁青梅 财政局局长

陈扣英 党群工作局局长

乔阿琴 经济发展局局长

佘志新 社会事业局局长

周炳庆 农业农村局局长

江 松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人武部副部长

许 霞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和林 自规京泰中心所所长

纪红兵 水利站站长

朱亚斌 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海东 纪委副书记

陈卫勤 张家院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曹建军 双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伯芝 大冯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云 百里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冷桂忠 夏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申晓锋 夏棋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窦保华 前窦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敬 院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泽年 镇东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柳泽九 徐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怀贵 北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小林 苏陈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秋红 周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爱军 双岸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华秋荣 东石羊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勇民 西石羊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银 茶庵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孙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炳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各村(社区)、企业工作职责,强化人、财、物保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检查、登记统计、宣传教育;做好危旧房屋的安全监管防护和危险房屋的督促解危;受理和协调相关的信访投诉。若发现房屋已属非常危险时,应急人员撤离工作小组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塌房伤亡事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

2. 相关部门职责:

农业农村局:负责苏陈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作,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统筹协调、任务下达与考核督查等。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管、房屋抗震设防和节能指导。

苏陈镇派出所:负责旅游业用房房屋安全管理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管理以及维护房屋安全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公共安全,参与房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财政局: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资金的筹集和拨付。负责对区属国有资产房屋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党群工作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商场、农贸市场、工业建筑房屋安全管理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以及危房解危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对民政系统、教育系统、卫计系统、体育系统、对文广新系统房屋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拆除违章建筑。配合统筹协调区域内既有房屋生产安全。

自规京泰中心所: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危房解危改造时的土地管理、危房解危改造时的规划审查。

水利站:负责对水利系统房屋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临街商铺(已明确监管单位的除外)房屋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协助镇政府各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对区域内房屋进行巡查,对擅自拆改房屋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面对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住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住宅装修装饰申报登记,并将住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接受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房屋结构图纸等相关资料。

 二、工作要求

  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专人检查、专人监管、专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并纳入日常管理体系,确保发现问题后得到及时处置。为确保常态化网格化建管机制落实到位,着力健全以下七项制度:

  (一)房屋安全管理人员制度。房屋安全管理人员形成片区监管员和房屋安全管理员两级网格管理体系。一个村(社区)设一名片区监管员,原则上片区监管员由各村(社区)主职干部兼任,每个村(社区)应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房屋安全管理员。

(二)日常巡查制度。房屋安全管理员应按照房屋安全管理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机制要求规范开展日常巡查,重点加强对在册危房、纳入重点监管区域房屋、1998年以前建成的老旧房屋的安全巡查。在日常巡查中,应将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及时告知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发现违法违规装修以及房屋出现结构性开裂、沉降、倾斜等安全隐患时,应做好书面记录和拍照留存,并在24小时内同时上报片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台风、暴雨、大雪等灾害天气来临之际,应加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

  (三)高效执法制度。房屋安全管理员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立即报片区监管员,片区监管员应第一时间赴实地查看核实,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有效处理。

(四)应急处置制度。对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进一步确定房屋危险程度的,镇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有关责任人员履行房屋安全鉴定程序,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紧急情况下,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即行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清理现场,并督促当事人立即做好危房鉴定工作。若发现房屋已属非常危险时,将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人员撤离疏散工作,确保不发生塌房伤亡事故。

  (五)安全信息建档制度。片区监管员和房屋安全管理员做好辖区范围内住宅房屋的安全信息建档工作。

(六)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镇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通过片区监管员和房屋安全管理员上报信息、群众来信来电、网络投诉反映等各种渠道,及时掌握房屋安全检查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时分解责任,跟踪督查落实办理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并与年度奖惩评先评优相挂钩。  

(七)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村(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房屋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片区监管员和房屋安全管理员为具体监管责任人。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及时上报或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关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已尽责,但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属部门、各村(社区)、企业应组建相关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把房屋安全管理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实施方案及时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

  (二)加强考核督查。镇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村(社区)、企业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并开展专项考核,各村(社区)也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本村(社区)片区监管员、安全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三)加强日常宣传。要充分发挥房屋安全管理员、片区监管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内党员干部的宣传员作用,教育引导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自觉遵守房屋使用安全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维护房屋使用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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