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
索引号 3212020031/2022-0831100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8-31
发文字号 泰海政办发〔2022〕26号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2-08-3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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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海陵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已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陵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我区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为持续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泰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海陵人社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全区人社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区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促发展、惠民生,全力以赴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六稳六保”系列政策措施应对外部挑战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有力有序化解人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坚定朝着既定目标任务前进,“十三五”人社专项规划实施顺利,各项指标如期实现,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全面落地见效,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胜利完成,全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 稳定和扩大就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带动就业、重点群体帮扶、就业技能提升、就业失业监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公共就业服务强基“七大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 “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出台《海陵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进社区、进村镇”活动,推行“创业+技能”双能培训模式。

2.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不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督查和宣传力度,实施精准扩面,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推动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让百姓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合理提高,在“保基本”的前提下,逐渐提高待遇水平,使待遇增长机制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收入水平相联系,扩大受益面。积极稳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的调整工作,探索研究新、老制度养老待遇的相互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明显优化,大力推行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在辖区139个村(社区)全覆盖投放143台人社业务自助服务终端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查询社保业务。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开展“陪跑帮办”活动,累计帮助孤寡老人、大病人员、失地农民等群体代办事项千余次,基本实现业务办理“一次办好”。

3. 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人才实力进一步增强。人才规模持续壮大,全区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53万人,高端人才充分集聚,全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达4000多人。人才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累计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建成省级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园1家。人才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将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纳入政府补贴范围,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多元化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大力推行企业自主等级评价。

4. 契合海陵实际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激发。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稳慎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基本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面推行,“能上能下”的岗位竞聘机制初步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基本形成。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规定,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规范,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工资福利、表彰奖励等关爱政策及时落实。

5. 劳动关系运行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强化学习《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劳动关系法规制度,成立海陵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态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549件,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1.47%,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表1“十三五”人社规划主要指标情况

分类

指标

完成数

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66357】

2.城镇登记失业率(%)

1.75

人才

3.扶持成功自主创业人数(人)

【9650】

4.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19405】

人才

5.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4

6.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0:40:50

7.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3.1

8.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人)

1074

劳动关系

9.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100

1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81.47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二)机遇挑战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对稳就业、完善社保制度、加强建设人才强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全面布局,为“十四五”期间不断推进人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和根本遵循。“十四五”时期,海陵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既面临新机遇,也存在新挑战。

机遇方面,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加彰显,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劳动力市场的回旋余地和承压能力较大,进一步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人才人力资源支撑能力有着扎实基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统筹层次和质量不断提升,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可持续运行的物质基础更加均衡充足。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才流、技术流等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频繁,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市场空间变化为人才创新创业开辟广阔天地。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具有区域特色的协调劳动关系实践不断丰富,应对处置复杂性劳动关系风险的机制更加完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快速推进,人社业务和数据资源实现省级集中管理,线上线下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规范便捷高效,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得到强大技术支撑。

挑战方面,海陵人社事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多:就业增长动能不足,就业总量高位承压,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任务艰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面临较大就业压力。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社保参保扩面空间收窄。部分就业状态和收入水平不稳定、参保意识不强的农民工仍游离于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之外,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时效性准确性有待增强。人才供给能力还有短板不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与产业的匹配度较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效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才改革任务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政府人才管理职能需加快转变,人才政策的集成度、开放度还有提升空间,创新型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部分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弱,持续发出降低用工成本、增强用工灵活性的呼声,而广大职工对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等体面劳动的多元化诉求也日益增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面临利益平衡的问题增多。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灵活化用工方式下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稳定性差,劳动力市场主体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不清晰,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面临诸多困扰。

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海陵人社事业要在在时代变革中审时度势、找准方位,理清发展新思路,稳中求进,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攻坚克难、勇创一流。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锚定“一高两强三突出”目标路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培育涵养“讲政治、识大局、勇担当、善作为”的人社干部特质,推动全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人社工作方位,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彰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任担当。

——人民至上,民生为本。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社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持续兴办民生实事,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扩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供给,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把握规律,防范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突出矛盾、薄弱环节,实事求是,依法行政,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统筹人社领域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合理制定政策标准、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坚决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系统思维,深化改革。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全面系统辩证地看问题、做决策、抓工作,把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人社领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健全社保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开拓创新,提升效能。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增强人社发展探索性、创新性和引领性。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社事业发展全过程,推动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优化升级,持续推进行风效能建设,塑造人社事业发展新优势,深入推动人社事业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人社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就业总量更加稳定,就业结构不断改善,重点群体就业有力保障,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快提高,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3.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公平性、统一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法定人群全覆盖得到巩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人才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人才公共服务持续优化,人才规模进一步壮大,人才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区域间人才协调发展,人才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持续增强。“十四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4万多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1139人。

——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效能不断提升,企业用工合法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十四五”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8%。

——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业务协同、数据联动能力全面加强,科学化、精准化、智慧化的人社服务新范式基本建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十四五”期末,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5%。

三、主要任务举措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1. 构建有利于稳定扩大就业的宏观环境。发挥海陵主城区优势,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增加良性互动。做优人社微视频,用活新媒体传播渠道,开展入户入企走访,积极宣传和落实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政策,提高企业和劳动者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申领数,降低企业负担,稳定发展预期,增强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扩大雇佣量的意愿。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调研,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健全意见处理反馈机制。

2. 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就业服务场所建设,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满足公共就业服务需要。不断规范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畅通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消除各种歧视。有效确立求职者和企业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的主体地位,搭建优质高效的双向选择平台。在招聘会现场为求职者提供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政策咨询服务,促进求职者快速稳定就业。组织企业到劳务合作基地招工,提高招聘的诚信度和成功率。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海陵泰聚才”微信公众号线上求职服务功能。

3. 增强创业对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推动商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严格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减负降费、援企稳岗等各项举措,落实富民创业贷款、场地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企业这一稳就业主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创业明星评选表彰、创业典型事迹宣讲等活动,培育创业文化,营造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才引进主动性,大力推动“双创”上水平,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拓宽就业新空间。举办形式多样的创业赛事和交流学习活动,大力推进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增强创业工作对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

4. 缓解就业招工两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提高,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专项能力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初级技能等级培训及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企业新录用人员,结合就业岗位实际要求,大力开展岗前培训。鼓励支持各行各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

5. 落实就业扶贫助脱贫的精准援助措施。严密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就业失业情况,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及时完善应对预案,精准落实援企稳岗稳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暖心”行动,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精准帮扶力度。认真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想方设法为农民工创造更多打工机会和创业条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投放和职业指导,精准落实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政策,帮助离校未就业和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完善新就业形态支持政策,促进零工市场、灵活就业等健康发展,培育就业新增长点。

(二)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注重强化制度的综合效应,促进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益。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促进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做到征地项目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确保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同时,继续加强对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保障问题的调研,进一步探索研究新老政策衔接办法,不断推进新老政策被征地农民保障标准接轨和动态管理。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2. 强化社会保险全民覆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缴费政策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参保缴费率。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进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助保机制。

3. 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建立并完善养老金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形成发展与保障良性循环的态势。按照不低于省规定最低标准要求,逐步提高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适时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全面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

1. 加强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实施政府特贴专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项目。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强化留学人员创业园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技术平台等基础建设,实施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计划。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活动,结合线上网络平台、科技镇长团资源,帮助企业招聘人才,开展专家进企业活动,解决技术难题。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引导企业柔性引才、高端嫁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支持各园区加大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探索建设具有海陵特色的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以创新能力建设为重点,引进、培养一批重点行业和主导产业及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团队,着力培养新兴产业、特色产业、文化领域、乡村振兴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技能操作能力为重点,着眼服务于“四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整体提升技能人才队伍素质,优化各层级比例结构,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技能人才队伍。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丰富专业技能培训内容,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突出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等重点。推进云培训服务,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包。着力营造崇尚技能人才良好氛围,定期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省、市技能状元大赛,择优推荐参加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培育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行等级评价证书制度,引导企业按国家规定建立和落实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办法。

3.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发挥“购房券”、“租房补贴”等优惠政策的作用,借助科技镇长团引才、校企联盟及社会猎头高端人才寻访等途径,构建人才引进供需信息平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引进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产权的高端创业人才(团队),突出引进符合海陵产业布局的领军人才,强化“海陵泰聚才”服务品牌,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的数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省级留创园的引才优势,逐步建立引才成果培育和推广机制。

4. 促进人才服务业发展。扩大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供给,制定人才公共服务规范,完善人事代理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对接全市统一的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提升人才服务社会化水平。探索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5. 精准人才服务导向方向。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积极发放英才卡,提供健身补贴、专家体检、外出休养等“走心”服务,为吸引人才向我区流动提供有利条件。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促进人才评价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加大技术开发、成果应用、专利发明等在人才评价中的权重;加大技能人才评价力度,完善企业等级评价、第三方等级认定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坚持重实绩、讲贡献,创新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

6.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合同管理和交流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整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管出”业务。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深入实施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激发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

7. 健全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创建示范活动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落实表彰奖励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严格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项目管理,从严控制社会组织举办达标评比表彰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宣传力度,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

(四)深化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指导。修订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制定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收入监督管理办法、津补贴和福利管理意见等政策。

2.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特岗津贴制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制度。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 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积极构建常态化、精准化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完善劳动用工制度,推广应用全省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平台。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扩面提质,积极探索行业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建立多层级劳资协商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指导培育、评估认定、正向激励力度,持续扩大各类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覆盖面,推动区域性创建活动向企业比较集中的镇(街道)、村(社区)拓展。有序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探索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防控协同机制,提高预防化解各类劳动关系矛盾和风险的能力,切实防范劳动关系领域区域性、局部性风险。

2.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提升网上调解平台运行水平,加强调解专家动态管理。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仲裁制度,强化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强化仲裁案件质效管理,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运行保障机制。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3.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工作机制,积极推广“线上”执法维权服务。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提升执法维权效能。

(六)提升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 扩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引导人才和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运用好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便捷办理,推行“社银一体化”拓展社会保险服务渠道。完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健全人事考试服务体系。统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

2. 提升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深化一体化试点成果,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快实现业务在线化、治理数据化、服务智能化转型升级和服务创新。建立健全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服务系统,统一人社领域各类补贴和待遇发放渠道,支持跨系统跨部门公共资金结算,拓展城市公众服务功能,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完善12333线上服务体系,提升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短信等多渠道联动服务能力。全面深化人社大数据应用,健全数据归集和共享应用机制,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档案袋、信用监管等大数据应用,加强人社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促进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建成全网安全监测系统,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3. 加强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人社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动态调整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实现人社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异地事项“跨省通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优化面向老年人的服务措施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加强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大力推广综合柜员制,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完善落实“好差评”制度,常态化开展窗口暗访,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和内容。提升行政争议处理能力。开展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二)提高财政投入效益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动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人社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人社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舆论宣传

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及时做好人社政策解读和成就报道,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环境。关注舆论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人社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

本规划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的就业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主要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园区,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其他指标和各项任务定期检查、落实到位。

(五)加强监测评估

健全统计调查体系,丰富统计调查内容,加强统计监督,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设定年度计划指标。制定规划目标分解落实方案,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认真开展规划年度评估、终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客观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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